東方早報消息(羅伊):“裁判是人,總會犯錯誤。”“誤判是足球比賽的一部分。”“我們要尊重裁判的權威。”這是維護裁判的三大定律,在足球場上,裁判是絕對權力的擁有者,他們可以判決一切,一個球員的命運,一支球隊的成敗,甚至一個國家的悲喜。
在國際足聯,溫和的改革派和保守派始終在做著鬥爭,但是我們看到,裁判和規則的改革,遠遠落後於世界足球的發展趨勢。很不幸,一些衛道士們打著維護傳統的旗號,逐漸讓裁判成為官僚主義的犧牲品,2002年韓日世界盃,輕易顛覆了傳統,2004年的歐洲盃,繼續顛覆,而到了2006年的德國,一切又都變得井然有序。
世界盃舉辦了18屆,現代足球走過了百年曆史,場地、規則、裝備、訓練方式全都在改變,但是唯獨裁判,永遠是一塊不可侵犯的處女地,直到1970年世界盃,才引入了紅黃牌,這算是一大革新。足球比賽越來越激烈,球員們越來越狡猾,但是直到現在為止,除了規則尺度在不斷變化,裁判耳朵上多了一隻耳麥,沒有任何的改變。西班牙拷貝巴塞羅那的451,荷蘭拷貝切爾西的433,巴西打著不倫不類的四重奏,以往的世界盃,對於世界足球都有一種範本作用,但是現在看來,世界盃越來越淪為一塊試驗田,而不是創新的地方。裁判同樣如此,他們在世界盃上要被逼著適應新的規則和尺度,出現一次次失誤,為什麼要讓世界盃承擔這些義務?
責編: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