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金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月河派出所副所長
王法金畢業于浙江省警校,本科學歷。曾擔任市公安幹校教員、看守所民警。2000年4月調至月河派出所擔任文苑小區責任區民警。四年來,王法金全身心投入到社區工作中,以推出“黃手帕工程”為切入點,積極為無業人員解決“飯碗頭”,發明六位代碼出租房屋管理法,創辦“朝霞工程”挽救失足青少年,成為“為群眾排憂解難的貼心人,保一方平安的用心人,與時懼進、改革基層警務的有心人,求真無實、模範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人”,被群眾親切地稱為“新時代的馬天民”。
王法金同志擔任社區民警以來,先後受到嘉獎四次,榮立個人三等功一次。先後榮獲“省級優秀公安民警”,“全市政法系統人民滿意幹警”、“浙江省公安系統‘十佳衛士’”、“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省學習雷鋒標兵”等榮譽稱號。
2000—2002年被評為全國特級優秀民警,2004年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他負責的社區被評為“省級安全文明社區”。2003年3月,湖州市委市政府專門作出了向王法金同志學習的決定。
責編:張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