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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三學生因索債被高一學生砸死後棄屍校內

 

CCTV.com  2008年12月22日 10:22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中廣網  

  中廣網北京12月22日消息 宜昌一職校18歲的高三學生肖志虎,因為數次向同校高一年級的學生索要40元借款,被該高一學生邀集三名同班同學用石頭砸死並棄屍校內。事後,學校與受害者家長達成協定,承諾賠償16萬元,但要求家長“放棄因肖志虎遇害一案所享有的所有民事權利,不得再就肖志虎遇害的任何事宜向校方進行索賠,並不得採取任何形式干擾校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損害校方的名譽”。

  截至昨日,距離兇案發生已過去20余天,但被害學生的全家仍沉浸在悲痛中。因為中年喪子,肖志虎的母親大病一場,住進了醫院,肖父也神智恍惚。而作案的四名學生都只有十五六歲,他們的家長相繼接到兒子被逮捕的通知書,“不知以後該怎麼辦”。

  這個週末 肖家洪沒有等回讀高三的兒子

  夷陵區職業高級中學位於宜昌東部的龍泉鎮。學校佔地面積200多畝,距離宜昌城區不到30分鐘的車程,有超過3000名師生在此學習和生活。

  龍泉鎮石花山村村民肖家洪的兒子肖志虎在該校讀高三。11月28日是週五,按照以前的慣例,肖志虎當天晚上會回家取生活費,週日再回到學校上晚自習。但那天上午9點左右,肖志虎的班主任師突然打電話給肖家洪,稱肖志虎失蹤了,讓他到處找找。

  肖家洪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打兒子電話,聽到的是關機的答覆。當日上午10點左右,肖家洪趕到了學校,在學校周圍沒有發現兒子的蹤影,他又打電話給一些親戚,還是沒有音訊。

  肖家洪前一週給了兒子173元錢,除了70塊錢的生活費和3元的車費外,有100元錢是給兒子買鞋的。四處找不到肖志虎,肖家洪以為兒子到宜昌城區買鞋子了,便在離家不遠的路邊等兒子回家。但一直等到當晚7點多,肖志虎還是沒有出現。肖家洪意識到兒子可能出事了,於是打電話報警,同時發動親友四處尋找,但一個晚上過去了,還是沒能找到肖志虎。

  次日上午,心急如焚的肖家洪接到夷陵區職業高級中學的通知,趕往當地殯儀館。在那裏,肖家洪見到了兒子肖志虎,此時兒子已經是一具冰冷的屍體。警方告訴他,肖志虎在27日被四名低年級的同學毆打致死,他們是在學校的垃圾房找到肖志虎的屍體的。根據一名當事者自首時的口供,當時一人抱住肖志虎,一人鎖住他的脖子,還用手套堵住了他的嘴,另兩人用磚塊和石頭砸在肖志虎的頭和身上。怕肖志虎醒來呼救,四人事後還將襪子塞到他的喉嚨裏。

  聽完警方的介紹,49歲的肖家洪“一下子懵了”。

  砸死肖志虎後,四人回到教室繼續上課

  夷陵區職業高級中學政教處一名劉姓老師的説法跟肖家洪明顯不同。他回憶,28日,學校發現肖志虎失蹤後,立刻協助警方進行了尋找,最後在學校一塊菜地裏發現了肖志虎的屍體,當時肖身上還有拆散了的掃帚掩蓋。“菜地有些偏,是學校垃圾房與車庫間形成的一個三角地,平時基本無人經過。”

  警方在案發後的調查顯示,27日下午1點50分左右,下午快上課時,肖志虎在教室被兩名低年級同學叫走,後來就再也沒有回到教室。下午第一節課後,該校計算機專業一年級16歲的許某,15歲的劉某和陳某、謝某等4名學生向學校申請退學,遭拒後溜出學校。當晚,許某等四名學生投案自首,案件水落石出。

  劉姓老師稱,之前,許某等四人曾找肖志虎借了40塊錢,肖志虎催得很緊。27日下午,四人以許某要還錢為名,將肖志虎從教室帶到了學校菜地,用混凝土塊砸肖志虎的頭致其死亡。為了不讓人發現,四人拆了垃圾房裏的掃帚蓋在肖志虎的身上,然後回到教室繼續上課。

  該劉姓老師稱,許某等四人離校後到宜昌曉溪塔一網吧內上網,後許某、陳某和劉某到一初中同學家吃飯,謝某回家。許某等人在同學家吃飯説起打死人的事後,在同學勸告下自首。

  記者就具體細節採訪當地警方,警方表示此案正在調查中,不方便透露。

  老師:肖志虎在學校有放“高利貸”的嫌疑

  因為在校內負責管理學生工作,劉姓老師對許某等四人很熟悉。他回憶,這四名同學大錯不犯,小錯不斷,“調皮,不認真聽課,令學校頭痛等”。但死者肖志虎在學校也有放“高利貸”的嫌疑,有同學説,他曾向相識的同學放風,要借錢可以找他,“借40元還100元”。許某曾向肖志虎借了40元錢,肖不停催其還錢,許某感覺很沒面子,這才找了同班三名同學教訓肖。

  對於劉姓老師的説法,肖家洪認為不可信。他稱,兒子不可能放“高利貸”,因為他每週只給兒子70元的生活費,兒子沒有閒錢。之所以不停向許某索要借出的40元錢,就是因為“他沒錢用了”。

  肖家洪還提出,四名作案同學常在學校“擂肥”。但這一説法沒有得到學校的認可,劉姓老師稱,學校以前確實有學生“擂肥”,但已被勸退。

  一份由喪子家長與學校共同達成的協議

  兒子的死使肖家洪悲痛到了極點,他與親友一起找到學校討説法,最後,校方和肖簽訂了一個協議,協議約定:校方向肖家洪支付各種賠償共計16萬元。簽字之日校方支付6萬元給肖家洪,肖家洪必須于簽字之日起的第二日內對肖志虎安葬完畢,餘款交由龍泉鎮石花山村委會代為保管,待肖家洪安葬完畢後由村委會轉交給肖家洪。

  學校要求,協議履行後,肖家洪放棄因肖志虎遇害一案所享有的所有民事權利,肖家洪不得再就肖志虎遇害的任何事宜向校方進行索賠,並不得採取任何形式干擾校方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損害校方的名譽,雙方簽字後,校方不再承擔協議以外的其它任何責任。

  劉姓老師説,肖家洪當時向學校索要200萬元的賠償,協議是12月1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後達成的,學校承諾補償的16萬已經到位。劉姓老師直言,事情發生在學校,學校確實有責任。但“命案發生在課間,無法預測,老師也不可能跟著每個同學。”肖志虎的直接死因是被四名學生打死的,肖家洪還可以向其他四名作案同學的家長索賠,學校不干預。

  但肖家洪對協議並不滿意,他認為校方賠償過低,協議規定16萬元是肖志虎遇害一案的民事賠償全部費用,並要他放棄所有權利,“這明顯不公平”。而且直到現在,作案同學的家長還沒跟他道歉,他“想不通”。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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