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聽説“殺過生”的獵槍可以為年幼、多病的女兒“消災避難”,靖江張某竟將其藏在女兒床頭12年!昨天,因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張某被該市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1983年,張某花405元從別人手中購得一桿雙管火藥獵槍,週日經常和幾名獵友駕車到周邊縣市打野味。1986年,女兒出生,時年26歲的張某做了爸爸,讓他憂心忡忡的是,女兒出生後身體一直不好。1996年,我國出臺槍支管理規定,收繳民間槍支,不允許非法持槍。眼見不少朋友都將獵槍上繳到了公安部門,摸著自己心愛的獵槍,張某有點捨不得。就在這時,他聽別人説“殺過生”的獵槍能夠“辟邪”,保祐其體弱多病的女兒平安,便悄悄將獵槍藏在了女兒的床頭,這一藏就是12年!不久前,張某以前一位獵友在南通如皋打獵時,被公安機關逮個正著,後被拘留。得知這一消息後的張某方才拿著獵槍去自首。據介紹,私藏火藥獵槍一支,或用實彈的氣槍兩支即獲罪。
責編:李二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