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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當陽女市長登門向孩子父母道歉(圖)

 

CCTV.com  2008年04月13日 06:39  來源:重慶晚報  

  事發湖北當陽,紀委通報稱肇事者已誠懇向死者家屬道歉

  

  當陽市長范曉嵐(資料圖片)

  昨日,中共宜昌市委作出決定,因駕車致一名小學生死亡,湖北省宜昌市下轄的當陽市市長范曉嵐即日起離崗接受組織調查。

  駕車撞死過馬路學生

  宜昌市紀委新聞發言人王根華昨日上午通報了當陽市317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情況。

  王根華説,3月17日7時20分左右,當陽市市長范曉嵐駕駛豐田越野車,經過玉泉辦事處境內(武)漢宜(昌)公路穿心路段時,將正在過馬路的穿心小學五年級學生王繼楊(男)撞死,范曉嵐立即下車請路邊群眾打電話向110報警,交警在7時25分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女市長涉嫌超速駕車

  據知情者透露,被撞死的學生係穿心小學一名男學生,今年11歲,上五年級,是家裏的獨生子。范曉嵐市長因超速行駛,才導致該車禍的發生。

  這位知情人分析,事發地在穿心小學門口斑馬線上,由於車速過快,越野車徑直將剛從公交車上下來的小男孩撞出10多米,小男孩當場死亡。“速度應該在120碼左右,如果不是高速行駛或者説超速行駛,撞人後不可能還滑行10多米遠。”

  登門向孩子父母道歉

  據了解,事發後不到2天,范市長向死者家屬賠償了20萬,以及2萬元安撫費,並與其父母簽訂協議要求“不再追究”。

  知情者透露,事發後次日晚上,在玉泉街道辦事處玉泉村支部書記的陪同下,范曉嵐市長和丈夫驅車來到死者家,登門向孩子的父母表示歉意。“當時範市長在痛哭中,還向孩子的父母跪下了,場面很感人。”一位村民説。

  未經批准私自開公車

  王根華表示,事發後,中共宜昌市委高度重視此事,立即責成市紀檢監察機關和公安部門認真進行調查,決定范曉嵐從4月12日起離崗接受組織調查,並再次重申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禁未經批准私自駕駛公車。目前,此事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另外,事故發生後,范曉嵐迅速向組織報告事故情況,並積極配合有關方面進行交通事故處理,誠懇向死者家屬道歉。

  資料顯示,范曉嵐,女,1969年9月出生,漢族,湖北省宜昌市人,中共黨員,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程度。2006年11月,任當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2007年1月,任當陽市委副書記、市長。綜合新華社、湖北媒體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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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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