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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陽女市長駕車撞死小學生 學生父親稱收到20萬

 

CCTV.com  2008年04月12日 04:45  來源:新京報  

  昨日,有網民在湖北荊楚網發帖稱,3月17日,湖北當陽女市長范曉嵐駕車撞死一名小女孩。但女市長是否施救,網友文章與死者家屬和當地政府部門説法不一。

  網友爆料 警方希望家長不追究

  4月10日晚21時38分,湖北荊楚網一題為《驚爆!當陽市長公車私用撞死女童後被接走》的文章引人關注。

  文章稱,“2008年3月17日早晨7點多鐘,湖北省當陽市市長范曉嵐駕駛一輛豐田霸道越野車從宜昌行駛到當陽市穿心小學門口時,將10歲小學生當場撞死,據目擊者稱,當時,范曉嵐駕駛的越野車越線佔道行駛,撞死小孩後,范在第一時間打電話叫來自己的司機,隨後一輛牌號為鄂E60066的廣本將范接走,公安部門隨即趕到將現場清理乾淨,撞死小孩的屍體一直放在路邊,當天,交警部門將20萬賠償金交給小孩家長,叫小孩家長不要追根究底!”

  家長説法 女市長抱起孩子報警

  昨日下午,孩子的父親王明華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網民的説法並不準確,被撞的是男孩,11歲,自己的獨子,上小學5年級。事發當時並不知道是誰撞的,後來才知道是市長。

  王明華稱,當時他的一個堂兄弟在現場看到了撞人,稱撞人的女司機下車抱了孩子,並主動報警,報警後才離開現場。

  拒絕透露堂兄弟姓名後,王明華還轉述了一些目擊者的説法,孩子當時被一輛停在路邊的校車擋住了視線,過馬路時是無法看到肇事車的。王明華認為,校車按規定應該把孩子送到校內再開車門讓孩子下車,但是當日該車在校外路邊停車,他希望追究校車的責任。

  至於肇事車是否違章,不在現場的王明華也説不清楚,至今也沒有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但王明華表示,自己確實已經收到了20萬的賠償款,“事情已經發生了,有什麼辦法呢”。

  王明華稱此事對一家人的打擊都很大,但他強調,市長到家裏去看望過他們,“當時不知道她是市長,反正道歉道得蠻好的”。事故發生後,王明華還多次接到范曉嵐的慰問電話,范在電話中詢問了王家人的生活,並多次表示歉意。

  王明華説,其家境並不好,夫妻都沒有正式工作,種了三四畝地,家中的老母親已經六七十歲。

  此外,有消息稱除了收到20萬的賠償金,王明華還收到了2萬元的慰問金。

  今日零時15分,當地政府部門尚未對媒體正式通報此事。(特派湖北記者褚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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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陽市長范曉嵐

  范曉嵐,女,1969年9月出生,漢族,湖北省宜昌市人,中共黨員,1989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文化程度。

  曾任宜昌城建學校團委副書記,宜昌城建學校團委書記,期間兼任學生科科長,共青團宜昌市委副書記、書記。

  2006年11月,任當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2007年1月,任當陽市委副書記、市長。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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