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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員上演苦肉計 劫案內鬼變身鬥匪功臣(圖)

 

CCTV.com  2008年03月28日 03:59  來源:大洋網-信息時報  

  

  社會1 “劫案內鬼”王某與檢察官——張潔敏(右一)在法庭上鬥智。通訊員 供圖

  “鬥匪功臣”竟是“劫案內鬼”

  深圳書城260萬元被劫案宣判,上演“苦肉計”獲獎萬元的收款員被判5年

  時報訊 (記者 閆曉光 通訊員 孟廣軍) 劫匪怎麼就知道兩個紙箱裝的是錢而不是書?搶劫時一名劫匪竟還有閒心打電話?在對一起發生在深圳書城的搶劫案展開偵查時,檢察官發現該案大有玄機。

  經過調查,原來公司的收款人王某竟是“內鬼”在扮演“苦肉計”,在案發前通過自己的姐夫電話通知劫匪。而且,案發後他還因為“保護公司財産有功”被公司獎勵了一萬元。日前法院判決黃某、曾某、王某有期徒刑10年、8年、5年。

  書城內260萬現金被劫

  2007年3月,深圳市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搶劫案。案情顯示,2006年12月,犯罪嫌疑人曾某夥同莊某、溫某在金山大廈書城地下停車場實施搶劫,搶得公司準備收取的兩箱貨款共260余萬元人民幣,曾某被當場抓獲,兩名同案人逃跑。

  事發後,收款人王某因為“保護公司財産有功”受到公司嘉獎、被公司獎勵了一萬元。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是廣東省檢察機關的“十佳公訴人”——張潔敏,她在審查完全部案卷材料産生了兩個疑惑:“被害人當時扛著兩個密封好的紙箱,而在書城,這樣的紙箱很可能被認為裝的是書,嫌疑人難道能“透視”出其中有現金?再説,一次隨機的搶劫,怎麼恰巧就能搶到數額如此大的現金呢?”

  劫匪作案時給誰打電話?

  帶著疑惑,檢察官們提審了曾某,要求曾某詳細供述參與搶劫的經過。就在曾某自己都認為“莫名其妙”搶到鉅款的供述中,張潔敏注意到一個細節,曾某供述説:“到達書城動手作案前,莊某和別人打了電話,還發了短信。”“作案之前這麼緊張的時間,嫌疑人會和誰打電話?”隨即,張潔敏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要求偵查機關再次訊問曾某並提取莊某等人的通話清單,查清本案是否有其他犯罪嫌疑人。

  一疊通話清單被移送到檢察機關,經過細心對比,果然發現,在逃的莊某與一名手機號碼尾數是“001”的人員聯絡過,而“001”又和本案的被害人之一王某同時保持聯絡。案發時,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通過“001”人員形成三方通話、有短信聯絡多次。

  收款人發短信引來“劫匪”

  經過偵查,使用手機號碼尾數為“001”人員浮出水面,他就是在逃的莊某的姐夫黃某,黃某與“被害人”王某被帶至偵查機關調查,鐵證面前,兩人很快承認了夥同莊某等人,裏應外合實施搶劫貨款的事實。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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