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1800竟拿到7000元憑條
存款1800竟拿到7000元憑條
市民徐先生開始不想退錢,因為“不是我的錯”;律師:不當得利應返還銀行
前天下午2點左右,徐先生帶著1800元錢,到太平南路一銀行南京市城南支行存款。
“當時,女櫃員數過錢遞出憑條,我拿過來就簽了字,沒在意。”徐先生稱,離開銀行後,他接到女櫃員的電話,説給他的憑條錯了,存款額多了5200元,讓他趕緊回去重新辦理,把多出的錢還回。
徐先生稱,自己將信將疑,掏出憑條一看,嚇了一跳,憑條上的存款額果真出錯了。
仔細看了那張憑條,徐先生異常不解:“我存1800元,怎麼會打成了7000元呢?難道那工作人員打出單子沒看,就直接蓋章了?”
“當時我還有事,就説第二天去還,但沒説具體時間。”徐先生説。
自稱是銀行的 男子要上門討要
昨天上午9點左右,徐先生剛到店裏,又接到一個電話。
“一個男的打來的,説是銀行的,説錢必須還,還問我要地址,説要上門討要。”徐先生答應,下午就去銀行還錢。
沒多會,那名女櫃員又打來電話,“她直接問我家住哪,要到我家來,還説自己和3個朋友約好了,半個小時後到我家門口聚會。我當時很納悶,就問她聚會跑我家門口來幹啥?”
徐先生情緒激動地説,對方竟稱“你告訴我就行了,免得捲入不必要的麻煩”,聽了這話,他當即火了。後來,另一位女子接過電話,自稱是銀行客服經理,説了“對不起”,希望他儘快能到銀行還錢。
儲戶到銀行退了意外之財
在徐先生的店舖,記者看到了那張存款額為7000元的憑條。
“不是我的錯,我肯定不還!”徐先生介紹前因後果後,生氣地説。
徐先生表示,憑條上注有“本憑條以銀行打印客戶簽字確認的銀行填寫欄為準”字樣,他簽了字,銀行也蓋了章,而且早已出了銀行,説明憑條是生效的。
“銀行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既然是銀行錯了,就該認錯。我本來是想還錢的,現在被搞得像偷了銀行裏錢似的,我無法接受。”徐先生認為,自己沒有錯。
不過,事情在昨天下午有了轉機。
“銀行寫了收條,並蓋章,説我還了多出的5200元錢。”昨天下午5點多,徐先生在電話中告訴記者,兩小時前,他主動到銀行辦了退款手續。該行負責人向他賠禮道歉,説因為櫃員的工作失誤,險些給銀行帶來損失,也給他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煩。
銀行稱內部事情拒絕採訪
記者來到該銀行南京市城南支行採訪,證實了此事,但銀行拒絕透露具體情況。
該行5號窗口一女櫃員電話向領導彙報後,稱此事要向客戶了解一下,徵求一下客戶意見,再給記者答覆。“這牽扯客戶的隱私,不知道客戶是否同意接受採訪。”
10多分鐘後,這位女櫃員告訴記者:“領導説這是我們自己內部事情,不接受採訪。”
錢該不該退,市民看法不一
如果你遇到這樣的事會怎麼做?
市民馬小姐認為,徐先生應該到銀行把憑條更換一下,退出多餘的錢。“要是我一定會去還,畢竟多出來的錢並不是自己的。”
“其實,銀行出錯了,也該承擔一定責任。”市民張先生説,銀行櫃員疏忽大意犯了錯誤,銀行為此就該勇於承擔責任,和客戶進行良好的溝通來解決問題。
張先生雖然認為徐先生該還多出的錢,但也不能全還。“銀行要付出點代價,不能説拿回就拿回。”
“意外之財,拿了也不安心。”市民鍾女士説,銀行櫃員出現疏忽,也是難以避免的。徐先生如果當時不忙,應該主動配合銀行更改憑條。的確很忙的話,可以承諾個時間去辦。“如果有人存7萬元,憑條上卻打成了7000元,銀行通知去變更,難道這人會不去?”
■律師觀點
不當得利應返還銀行
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嚴國亞稱,存1800元,結果憑條打出是7000元,如果銀行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是櫃員操作失誤,而且客戶又不承認自己只存了1800元,而是7000元,那銀行只能自認倒楣,以客戶的確存了7000元來處理爭議。
“儲戶不當得利,是應返還給銀行的。”得知徐先生承認自己只存了1800元,嚴國亞認為,徐先生應該到銀行變更憑條,把賬上多出的錢返還給銀行。
“如果不返還,銀行可以到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來追討。”嚴國亞説。
快報記者 陳泓江 文/攝
責編: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