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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扒大王”非法使用警械捉賊被請進派出所(圖)

 

CCTV.com  2008年03月13日 15:17  來源:海南日報  

  

  “反扒大王”苑國棟(左)竭力向警方説明他的警械來源的合法性。文剛 攝

  因警方認為其做法不合法

  今天(12日)下午,一自稱是“反扒大王”、前來海口抓小偷的男子,因攜帶管制器械、限制他人自由被警方處以治安警告。

  苑國棟,自稱是全國“反扒大王”,3月10日神秘現身海口,並向各媒體通報他雄心勃勃的計劃:他在海口一天,海口就一天無賊。3月11日,苑國棟放出豪言,一定要在海口抓住20個小偷。

  今天(12日)上午10時許,一陳姓小夥兒在海口海府路派出所報案稱,他受到他人毆打並限制人身自由。陳某稱,上午9時許,他從儋州那大來到海口大英市場,正準備與人談生意時,突然有人從後面衝上來,朝他臉上噴東西,他當時就睜不開眼了。緊接著,這人又一腳將他踢倒在地,拿出手銬反銬住他,還用警棍戳他,稱他是小偷,要把他送到派出所去。就這樣,他不明不白地被人送到這裡。

  非法使用警具,還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此種情況立刻引起了警方的重視。根據這些天報道的線索,警方立刻與苑國棟聯絡,但直到中午1時許,才將苑國棟請到派出所。

  據苑國棟描述,當天上午,他在大英市場尋找小偷時,發現陳某很可疑,於是一路尾隨。陳某不但偷東西,還轉移贓物,他身上的4000多元錢和2個手機就是明證。警方詢問道:“有受害者嗎?”苑國棟搖頭。“有目擊證人嗎?”苑國棟仍搖頭。“你知道,公民有扭送犯罪嫌疑人給司法機關的義務,但必須是抓到現形後及時扭送嗎?”苑一臉茫然。

  國棟對警方稱,自己的手銬是廊坊警方支持自己反扒的,警棍是在福建別人送的。警方經過比對,發現根本不是警用器械,都是私制的,當場宣佈予以沒收。

  行俠仗義也要依法

  (12日)下午5時許,苑國棟因非法持有警械被處以警告,並沒收了其持有的手銬和“警棍”。而他逮住的那個所謂的小偷,也因證據不足,被當場釋放。

  海口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副支隊長陳魯南在接受採訪時指出,海口率先在全國成立反扒志願者大隊,就是為了借用民間力量,並規範他們的行為。在海口,參與反扒活動有嚴格規定,即三五人一組,並在民警的帶領下行動,抓現形後必須立即扭送當地派出所,並有證人、贓物。像苑國棟這樣魯莽行事,既容易傷著自己,也容易侵犯他人的權利。

  海南方圓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君認為,在老苑的身上,潛在的危險就是這種不講法的快意恩仇意識。像他這樣的行為,除了抓還施以打,以為這就是除暴安良。那麼在法治社會裏,誰有權鑒別小偷,誰有權抓小偷,必須有嚴格的界限,否則你我都有可能被當作小偷,隨時被人莫名其妙暴打。這種繼承俠客衣缽的意識和行為,與現代文明社會是格格不入的。因為現代法治社會,行俠仗義也要依法。

  海南瑞來律師事務所律師廖暉認為,苑國棟的行為,從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來講,應該説是法律允許和支持的。但是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也要注意遵守法律。他應該對正在進行的或者是剛剛進行完的盜竊行為人進行扭送,而不能直接對嫌疑人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甚至實施人身傷害。 (文剛 符慶蓮)

責編:居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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