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空姐出走澳大利亞
欠款55萬餘元被網上曝光
據中國法院網日前曝光(如圖),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女乘務員張蓓拒不履行法院要求支付55萬餘元及利息的判決,竟然出走澳大利亞。昨天,債主王萬林對記者説,他已經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一旦張蓓回國,將被立即控制。
借朋友錢開辦公司
回憶起與張蓓相識的過程,王萬林説,那是五年前的事了,他的好朋友介紹張蓓是國航的乘務員,他才認識了張蓓,這名年近40的女人最初沒有給他留下太深的印象。
“沒想到,她突然向我借錢開公司。”王萬林説,當時,礙于自己朋友的關係,他答應借錢給張蓓。很快,張蓓與王萬林及安某共同成立了北京恒安輝煌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公司財務專用章及人名章由王萬林掌管。
“我多了個心眼,錢必須要控制在自己手裏。”王萬林解釋説,這是他控制公司財務專用章及人名章的原因。2004年3月,王萬林將500萬元打入公司賬戶。
“有朋友提醒我,要小心點張蓓。”王萬林説,他對張蓓起了懷疑,擔心對方會欺騙自己,就開始從公司調走資金。王萬林第一次從公司調出230萬。張蓓及安某給王萬林出具借條,借條寫明借王萬林300萬,雙方約定利息為人民幣30萬。不久,王萬林第二次從公司調出159萬元。
百萬欠款拖著不還
“還款期限到了,張蓓只還了25萬元。”王萬林説,他追著張蓓還錢,對方總説還不了,他一著急就找到了張蓓的父母,事情一下子鬧大了,張蓓便不再露面。
無奈之下,王萬林起訴到法院,要求張蓓還款。在審理中,張蓓辯稱,自己和王萬林是合作經營公司,公司賠了,王萬林也應當承擔一些損失。一審法院認為,張蓓的抗辯理由不足以對抗其所寫的借條。王萬林贏了官司,張蓓提出上訴。
2005年9月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令張蓓償還王萬林110萬元及利息。“她有錢,就是不還我。”王萬林説,判決生效後,他找不到張蓓,就向朝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王萬林説,張蓓因為拒不還錢被法院拘留了15天,她被放出後,仍然不肯歸還欠款。
躲債跑到澳大利亞
王萬林沒有想到,此案還在執行之中,張蓓竟然帶著孩子去了澳大利亞。“她逃走後,法院查封了她的房子,凍結了她在國航的部分工資。”王萬林説,法院幫他追回54萬餘元,還有55萬餘元沒有著落。
“現在,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王萬林氣憤地説,張蓓逃到國外躲債,自己很難要回剩下的55萬欠款。為了追回欠款,王萬林表示:“我已經向有關部門申請‘邊控’,一旦張蓓回國,將被立即控制。”晨報記者 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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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