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將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中明確規定,五類非從業人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可以享受醫保。
據了解,新辦法實施後,將有5類人群被納入該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內: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後隨子女入戶深圳的無醫療保障的老人、行業統籌駐深單位非深戶退休老人、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深戶非從業居民、具有本市戶籍的18周歲以上低保人員、在深大專院校在冊學生等。
除了上述重大突破外,深圳還放寬了戶口管制,對參加綜合醫療保險的非深戶在職人員可以與深戶在職人員一樣參加生育醫療保險,享受同等的生育醫療保險待遇。對綜合醫療保險退休參保人給予健康體檢補助、將因本人過失造成的意外傷害(工傷除外)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另外,財政還將對戶籍非從業人員和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給予適當補貼——農民工醫療保險參保人住院起付線在原標準基礎上降低100元;住院期間採用規定範圍內的藥品、診療項目、一般醫用材料等的費用,列入記賬範圍的比例與綜合醫療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相同;門診大病的記賬比例由50%提高到90%;在非結算醫院發生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記賬範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70%提高到90%;輸血費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70%;床位費標準由27元提高到35元等。
責編: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