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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藥監局發佈今年第1號消費警示

 

CCTV.com  2008年02月19日 15:29  來源:中國廣播網  

    中廣網石家莊2月19日消息(記者明慧 通訊員馬雄彪 宋紅霞) 國際在線(駐河北記者明慧)近日,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近期對媒體發佈的藥品廣告的監測,發佈了今年第1號消費警示,其中指出:腎寧散膠囊的藥品廣告虛假宣傳、誇大療效、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情節十分嚴重。為維護河北省藥品廣告發佈秩序,確保公眾用藥安全,該局決定對腎寧散膠囊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在全省範圍內暫停該産品的銷售。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患者,切勿輕信虛假藥品廣告宣傳,以免延誤正常治療。

    ??據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開封大宋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腎寧散膠囊,近期多次在河北省大眾媒體發佈嚴重違法廣告。該藥品廣告宣傳中的違法行為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該藥品屬於處方藥,未經審批、違法在大眾媒體發佈廣告;二是嚴重虛假宣傳。在廣告中,該藥品自稱為“AST120特性炭”,經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核實,該局從未批准過名為“AST120特性炭”的藥品,用“AST120特性炭”代替“腎寧散膠囊”宣傳既不合法也無依據,屬於虛假宣傳;三是違法任意擴大産品適應症(功能主治)範圍,嚴重影響了公眾在購買藥品時的判斷力,為公眾合理用藥、安全用藥埋下了隱患;四是違法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及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為藥品療效作證明。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負責同志還對記者説,該廣告多處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藥品廣告審查發佈標準》的相關規定,該局已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將該違法藥品廣告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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