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母親對女兒一家下毒
逃逸7年終投案自首
□記者李曉明 通訊員嚴劍漪
晨報訊 女兒和堂兄同居生子。為了讓女兒回心轉意,50歲的范美娟(化名)從安徽老家追到上海,不惜口含毒鼠強以死相逼,但女兒卻無動於衷。
氣憤之下,范美娟竟然將毒鼠強放入女兒家的糖罐,導致女兒、女兒的男友以及剛滿十個月大的外孫全部中毒,最後經醫院搶救才撿回了性命。昨天下午,浦東新區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范美娟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陳芳(化名)和陳強(化名)是堂兄妹,在安徽老家相愛,遭到雙方父母的強烈反對。於是,這對戀人相約來到上海打工,並同居生下了一個兒子。2001年元旦前後,兩家父母在安徽老家一起商議,決定“拆散”這對戀人。隨後,陳芳的母親范美娟來到上海,每天都規勸女兒跟隨她回老家,所生的男孩送給別人領養,但陳芳並未聽從。
於是,范美娟甩出“殺手锏”,當著女兒和陳強的面從身上拿出一包毒鼠強放入嘴裏。然而,女兒和陳強對此根本不當一回事,范美娟頓覺心寒,把藥從嘴裏拿了出來,心裏越想越氣。翌日,范美娟趁女兒一家三口外出之際,將毒鼠強倒入女兒家的糖罐,然後乘上長途汽車回了老家。
幾天后,陳強在給十個月大的兒子弄奶粉時,加入了這些“毒糖”,嬰兒立即出現口吐白沫並伴隨抽筋。同樣喝了奶粉的陳芳和陳強也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中毒現象。三人被送到醫院後,經全力救治方才痊癒,醫院向警方報了警。
醫院報警後,陳強估計是范美娟投毒,立即打電話回老家,讓人捎話給“丈母娘”,告知公安正在抓她,讓她出去躲一躲。范美娟這一躲,就是七年。2007年,范美娟在天津幫人照顧小孩,但看到別人小孩歡笑時,深深覺得虧欠了家人,最終回到老家投案自首。
法院認為,范美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因范美娟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係犯罪未遂,結合其自首情節,並已取得被害人諒解,法院對其作出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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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