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燬的手機
三湘都市報1月8日報道1月4日晚上,長沙王先生所用摩托羅拉A1200手機在睡衣口袋發生自燃,所幸僅燒燬手機和睡衣。
手機在睡衣口袋裏自燃
“這事我現在想起來還有點後怕。”王先生拿著一部燒得面目全非的紅色摩托羅拉A1200手機,和記者説起他的遭遇。4日晚上,王先生與同事通完電話後,將手機放入睡衣口袋上床睡覺。第二天醒來,聞到一股刺鼻的燒焦味,氣味來自睡衣。
“我嚇了一跳,睡衣的口袋燒了一個大窟窿,手機後蓋已經燒得所剩無幾,電池鼓了包,手機卡也燒掉了。”王先生説。
王先生表示,這部手機是2007年4月27日在長沙E時代電訊廣場一家名為“龍粵手機專賣店”購買的,價格為2458元。一直以來使用正常,沒出現過大問題,怎麼也想不到它的壽命會終結于“在口袋裏燒掉了”。
銷售商換了老闆
“此摩托羅拉手機屬前任店主所賣,非我店售出。”1月5日下午2點,龍粵國際手機城店主熊老闆在接到王先生投訴後,出具了一份19字的證明,要求王先生去找維修商,隨即消失不再露面。
熊老闆表示,他是不久前從前任李姓老闆手上接過的店舖,所以不能對李賣出的手機負責。他承認,目前他還沒有變更工商行政、稅務等登記註冊手續。記者也發現,該店目前仍然在使用“龍粵”的門店招牌。
自燃原因或為電池短路
“應該是電池出了問題。”1月5日下午,摩托羅拉湖南指定維修商湖南省君通電訊設備有限公司一名接待人員查看了燒燬的手機後,迅速做出判斷,“之前在甘肅還曾經發生過手機電池炸死人的事情。”
據記者了解,去年6月19日,甘肅省酒泉市金塔縣雙城鎮的營盤鐵選廠一電焊工作業時,手機電池突然爆炸,導致其肋骨斷裂並刺破心臟而死亡,死者所用手機恰好也是摩托羅拉。
“手機後蓋全部燒燬,條碼也燒掉了,從外觀判斷,應該是水貨,我們不能對它負責,所以還是只能找經銷商。”該公司負責人如是説。
律師建議:
可狀告三方:新舊店主和廠家
“建議王先生去長沙市或者湖南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這起手機自燃事件,申請消協維權。”湖南三湘律師事務所李靜龍律師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在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不成的情況下,可以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李律師表示,如果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王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店主更換,但是並沒有變更相關手續,所以可以將營業執照上面的業主和實際業主作為共同被告。”
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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