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1日電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被控貪污一案的審訊進入尾聲,相信到明年判決。經過十四堂審訊後,檢察官和被告的辯護律師于明日(星期三)作最後陳辭。歐文龍如果就控罪作出陳述,明日將是最後機會。
澳門《市民日報》援引《今日澳門》報道稱,該案的調查證據階段于上週五完結,明天合議庭主席,經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將會依次讓檢察院及被告的辯護律師發言口頭陳述,闡述從已調查之證據中得出之事實及法律結論。
每一發言者之口頭陳述不得超逾四十分鐘,但容許一次時間不得超逾二十分鐘,然而如法律所容許之最長時過,而發言者以案件之複雜性為理由聲請繼續發言有依據者,主持審判之法官得容許其繼續發言。
陳述完結後,主持審判之法官將詢問嫌犯是否還有事情陳述,以便為自己辯護,並聽取嫌犯為其辯益而聲明之一切內容。隨後,各法官離場,以便進行評議。
至於宣讀判辭的日期則難以預計。歐文龍辯護律師表示,由於案件複雜,會需時較長才有結果。因此,相信年底之前都不會作出裁決。
歐文龍的辯護律師施展鵬經已就廉署在歐文龍或信任的人不在場情況下到其官邸蒐證,以及在沒有法官取消銀行保密的情況下搜查銀行保險箱的行為提出上訴,要求法院視搜得的證據無效。此項上訴正等候審理,歐文龍案由終審法院審理,而終審法院是澳門特區最高級法院,上訴由誰審理會是一個問題。
此外,如果歐文龍被判有罪,同時他想提出上訴,亦會遇到上述同樣問題。
責編: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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