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楊萬國)昨日上午,法學碩士郝勁松向北京第二中院遞交訴狀。狀告國家林業局,請求法院撤銷國家林業局此前對他作出的“行政復議不予受理法定書”,指定國家林業局受理他的復議申請。由國家林業局委託專業機構對陜西農民周正龍拍攝的華南虎照片進行鑒定。
郝勁松介紹,昨日上午他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一位法官收下了訴狀後,給他開具了“收取立案訴訟材料清單”,表示會在法定期限內給予答覆。
11月11日,郝勁松向國家林業局遞交了一份《行政復議申請書》,請求國家林業局委託專業機構對陜西省林業廳所依據的周正龍拍攝的71張華南虎照片和膠卷一一進行鑒定。國家林業局隨後以郝勁松不是行政相對人為由,對其作出了行政復議不予受理法定書。
郝勁松説,國家林業局在行政復議不予受理決定書中認為:陜西林業廳向社會公佈鎮坪縣發現野生華南虎的行政行為不是針對申請人郝勁松作出的。
“我對此非常不解,如果不是針對我作出的,那又是針對誰作出的呢?”郝勁松認為,對於政府向社會公開發佈信息的行為,每一個公民都是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作為納稅人,他享有從政府獲得真實信息的權利。
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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