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速覽]末代皇帝溥儀的自傳《我的前半生》日前被申請為無主財産,溥儀唯一在世親弟溥仁的代理人宣佈,溥仁一定會在法定認領期內認領。 |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二日電 (記者 應妮)因版權糾紛,末代皇帝溥儀的自傳《我的前半生》日前被申請為無主財産。面對法院發出的認領公告,溥儀唯一在世親弟溥仁的代理人黎園今天在此間宣佈,溥仁一定會在法定認領期內認領溥儀所著《我的前半生》。
一九六四年根據國家有關部門指示,溥儀所著《我的前半生》(定稿本)曾由群眾出版社出版發行,在社會上引起過強烈反響和好評。一九六七年溥儀去世,該書著作權由溥儀的遺孀李淑賢女士繼承。一九九七年,李淑賢去世,她無兒無女,也沒有其他繼承人,去世時也沒有遺囑。群眾出版社因此于二00七年請求法院認定《我的前半生》為無主財産。九月二十五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發出認領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內無人認領,該書將收歸國有,以後收益歸國家。
對此事件,溥仁先生的特別授權代理人黎園今天在京公佈了溥仁的意見:“作為溥儀惟一尚在世的親弟,他將在認領期內認領溥儀所寫的《我的前半生》(定稿本)。”
在清史專家、北京社科院研究員李寶臣看來,《我的前半生》(定稿本)有兩個顯著的特點:一是有溥儀十年日記(一九五六至一九六七),記錄了一個失勢的帝王變成了平民之後的心態以及時代變遷,二是新增附了朱家晉先生對本書部分史實的訂正。
黎園表示,溥仁先生此次特意將《我的前半生》(定稿本)版權獨家授權給同心出版社,一方面是其家族為了紀念溥儀先生逝世四十週年,另一方面也是因為社會上一些單位和個人為經濟利益,侵犯溥儀的著作權和隱私權,胡亂解密,嚴重傷害溥儀家屬的感情。因此他還特別表示,該版一定要附上朱家晉先生的修訂,保持原貌不能增減。
當受邀為該書寫序時,溥仁附上了這樣一句話:“……辛亥革命以後,我的家族歷史溶於民族歷史之中,一併成為過去。……”
目前,群眾出版社和同心出版社均表示等待法院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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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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