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繳年審已近末期。記者昨天獨家獲悉:按規定,廣州今年未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每少錄用一名殘疾人,應繳納32149.6元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但由於徵繳工作量大和用人單位有意識逃避,全市有80%的用人單位都是“漏網之魚”。
據了解,廣州市在工商部門登記的用人單位達10多萬個,但目前省、市、區三級加起來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企業只有3萬多個。原因有二:一是徵繳難度大,且企業工商登記變動頻繁,難於全面監管;二是用人單位有意識規避。廣州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主任符大偉表示,這些“漏網之魚”都是些規模較小的企業,很難追查到。
據統計,廣州目前處於就業年齡段的殘疾人有7萬多名,其中有就業單位的約2萬多人。然而,有殘疾人向記者透露,其實他們的就業頭銜都是空頭的,有一些企業在其中做了“手腳”:讓名義上已安排工作的殘疾人待在家裏,每月只發微薄的社保金和工資,以此應付審核。
符大偉表示,企業這樣做“手腳”玩弄殘疾人欺騙政府是違法的,一旦查到將被追究法律責任。為了擴大徵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覆蓋面,今後有望改成地稅代徵的方式,一網打盡這些“漏網之魚”。(記者陳曉璇,通訊員馬向陽、利雪標)
責編: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