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分散、分配層次多、擠佔挪用 審計發現中央支農專項資金管理存在三大問題
新華網北京8月27日電(記者周婷玉、王飛)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指出,審計調查發現,中央支農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資金分配分散、分配層次多及被擠佔挪用等問題。
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時介紹,這次對16個省(區)2006年中央支農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調查,重點抽查了50個縣(市、區)。
2006年16個省(區)共收到中央支農專項資金1264億元,佔這些省(區)收到的中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總額的46%,帶動地方投入1628億元;50個縣共收到中央支農專項資金54億元,相當於其當年地方一般預算收入的48%。
“中央支農專項資金已成為基層政府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資金來源,促進了新農村建設。”劉家義説。
但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也不容忽視:一是資金總體尚未有效統籌和整合。目前,從中央到省、市、縣,都有20個左右的部門參與資金分配和管理,每個部門負責分配數量不等的專項資金,導致多頭管理,多渠道分配,項目點多面廣、資金比較分散,相當一部分存在交叉重復。50個縣收到的按項目管理的23.8億元支農專項資金,分散投向了4.5萬個實施項目。劉家義説:“這種狀況使得地方很難根據實際集中財力解決突出問題。”
二是項目管理和資金分配層次多、鏈條長,影響項目執行進度。劉家義介紹,目前,中央支農專項資金分配大多采取層層上報項目,再由中央、省有關部門選擇確定並直接分配到具體項目的工作機制,導致申報時間長、資金撥付遲緩。50個縣(市、區)申報的4萬多個項目中,從項目申報到批復歷時6個月以上的佔39%,從項目批復到資金到位歷時6個月以上的佔32%。50個縣的中央支農專項資金,有45%是第四季度收到的,還有4.5億元當年未收到。
三是一些地方仍存在擠佔挪用專項資金的問題。抽查的50個縣(市、區)2006年擠佔挪用1.25億元,主要用於平衡預算、彌補行政經費等。
國務院已責成財政部、農業部、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和有關地方政府採取措施,認真整改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有關地方和部門已就追繳資金、追究責任、完善制度、加強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整改意見。
責編: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