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新聞30分):
我國從200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是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調整的水平,按照當地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
據了解,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對象,為2008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人員。調整的水平,按照當地2008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調整時,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繼續向退休早、基本養老金相對偏低的人員等傾斜。具體實施方案,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訂,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實施。
目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已就此項工作進行部署,各地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正在抓緊組織實施,確保明年春節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拿到調整後的養老金。
責編:滕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