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日電 據中國游泳協會官網消息,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就于芬獎金有關問題作出回應稱,關於清華大學跳水隊教練員于芬對其獎金髮放提出的質疑,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已于2008年10月27日發表答記者問。在此基礎上,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就有關問題作如下説明:
1、我們在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髮放上是有原則、有制度、有程序的,並且是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的嚴密監督下進行的,不存在違規發放獎金問題。
2、關於對獲得國家獎勵的教練員發放獎金的具體原則和辦法,我們已于2008年3月14日對外公佈。對現任教練和輸送教練獎金金額的計算是清楚、準確的。
3、由於輸送教練大多不在國家隊,所以在發放輸送教練獎金時,通常會通知其所在單位,由本人或有關人員領取,于芬同志的獎金也是依此發放。5名代領人中,其中有4人當時來自於清華大學跳水隊,另1人是當時與清華大學跳水隊在同一場地訓練的跳水教練員。經核實,其中4名代領人已證明當時就將代領的獎金交給了于芬同志,另外1人涉及到發生在2000年前後代領的四筆共計13390元的獎金正在與本人核實。
4、希望當事人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待上述事實。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