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中國新聞):公務機要費再次開庭。原定今天9:30開庭,吳及3名委任律師李勝雄都未到庭。
法官認為:藐視法庭,提出拘提的申請。法院最終裁釋:法官應提出要擇日再審。下次再開庭時,陳家陳至中、趙建銘等人都要到庭。理由是公務機要費不少涉及他們的私人用品的發票。
10:30律師舉行的記者會,不超過五分鐘。律師引述臺大醫院:出庭會有生命危險。對媒體提問,也一律以訴狀已經説明為由,一律沒有正面答覆。
此前16次請假未出庭的吳。
為今天開庭,法院做了醫療設施、醫務人員等準備。
媒體高度關注。台北地方法院、陳水扁住家、臺大醫院等停滿轉播車,及時跟進報道最新進展。
昨天律師向法庭遞交陳述書:骨折、感冒、每天會暈倒為由,等向法庭表示不能到庭。但被法庭駁回。昨晚7:00再次請假,但是當時法院已經下班。
輿論認為:第17次請假,不到庭。司法不公。對陳家表現出軟弱。靠沒有醫院的請假證明,而是靠過去的病史。連律師都未到庭。引發輿論的不滿。將台灣司法當作連垃圾都不如。法官認為這是“非正當理由”。社會認為吳的做法,是在利用法律的規則,在逃避和拖延。
社會觀感認為:司法受到了挑戰。大家都不希望吳在法庭上身體出狀況。要是沒有問題,更應該早到法庭清楚説明。
目前,公務機要費案的審理已經成為檢方和律師之間的攻防鬥智。
責編:羅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