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審計報告顯示,53個中央部門存在問題金額293億余元 2%屬於違法違規問題
8月27日下午,受國務院委託,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作了《關於200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劉家義表示,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和國務院其他部門堅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財,在做好2007年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工作的同時,認真整改去年審計發現的問題,根據審計建議完善各項制度規定305項,追回或歸還被擠佔挪用的資金41.95億元。審計發現的117起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查處後,已有88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104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注重揭示體制機制層面問題
從近幾年審計工作報告可看出,預算執行中的違法違規問題是逐年下降的。在今年中央部門本級預算執行發現的問題中,僅有2%屬於違法違規問題,而且有相當一部分違法違規問題是由於體制、機制不夠完善等方面因素造成的。
審計署新聞發言人劉達朱説,針對這一特點,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進一步加大了對重大和典型性問題的揭示力度,同時更加注重從體制、機制層面揭示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在反映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時,共對20個部門、單位點了名;在報告的每個部分,都揭示了審計發現的案件數量、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情況,還披露了個別情節惡劣、性質嚴重的重大案件。
在審計報告中,更加注重揭示因管理不嚴格、政策執行不到位、制度不夠完善而導致的問題。劉達朱説,在這些問題中,有些是多年以來一直沒有得到徹底解決的,如“財政部批復的部分中央部門項目支出預算年初不細化”、“教育部、中科院等28個部門年初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等問題174.98億元”等等。
針對這些問題,審計工作報告提出了“進一步改進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的準確性、科學性和透明度”、“積極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建議,以推進深化改革、加強管理,發揮審計的建設性作用,從根本上促進這些問題切實得到解決。
中央部門368個所屬單位存在問題金額170億余元
劉家義介紹,今年共審計53個部門,延伸審計368個所屬單位。審計結果表明,中央部門預算執行情況較好,有97%的財政撥款預算能夠及時批復,財政撥款支出完成預算的100.5%。一些部門還採取充實調整財務部門職能、開展財政財務培訓、創新財務監管機制等措施,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這些部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自糾,發現各類問題301個,已糾正5.49億元。
但這次審計發現部門本級存在的問題293.79億元。其中管理不規範問題佔98%,違法違規問題佔2%;屬於2007年度新發生的問題佔59%。
主要問題是:
教育部、中科院等28個部門年初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等問題174.98億元。
稅務總局、廣電總局兩個部門重復申報項目、多報單位人數等多領預算資金3800萬元。
統計局、質檢總局等29個部門挪用財政資金和有專項用途的其他資金等2.63億元。
貿促會、人口計生委等9個部門少計收入、虛列支出等截留、轉移資金2.49億元。
商務部、財政部等20個部門因預算編制不合理、項目執行進度緩慢等,2007年底共結余資金73.41億元,致使這些資金當年不能發揮作用。
同時,審計還發現部門所屬單位存在的問題170.7億元。其中:管理不規範問題佔76%,違法違規問題佔23%,損失浪費問題佔1%;屬於2007年度新發生的問題佔12%。
中央支農專項資金管理存在三大問題
劉家義介紹,這次對16個省(區)2006年中央支農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調查,重點抽查了50個縣(市、區)。審計調查發現,中央支農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資金分配分散、分配層次多及被擠佔挪用等問題。
2006年16個省(區)共收到中央支農專項資金1264億元,佔這些省(區)收到的中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總額的46%,帶動地方投入1628億元;50個縣共收到中央支農專項資金54億元,相當於其當年地方一般預算收入的48%。
但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也不容忽視:
一是資金總體尚未有效統籌和整合。目前,從中央到省、市、縣,都有20個左右的部門參與資金分配和管理,每個部門負責分配數量不等的專項資金,導致多頭管理,多渠道分配,項目點多面廣、資金比較分散,相當一部分存在交叉重復。50個縣收到的按項目管理的23.8億元支農專項資金,分散投向了4.5萬個實施項目。
二是項目管理和資金分配層次多、鏈條長,影響項目執行進度。目前,中央支農專項資金分配大多采取層層上報項目,再由中央、省有關部門選擇確定並直接分配到具體項目的工作機制,導致申報時間長、資金撥付遲緩。50個縣(市、區)申報的4萬多個項目中,從項目申報到批復歷時6個月以上的佔39%,從項目批復到資金到位歷時6個月以上的佔32%。50個縣的中央支農專項資金,有45%是第四季度收到的,還有4.5億元當年未收到。
三是一些地方仍存在擠佔挪用專項資金的問題。抽查的50個縣(市、區)2006年擠佔挪用1.25億元,主要用於平衡預算、彌補行政經費等。
13個省區有2億多元救災資金被挪用
審計署對13個省(區)救災資金審計調查情況表明,仍有一些部門和單位將救災資金用於彌補行政經費、建設辦公樓等方面。
劉家義説,2005年至2006年13個省(區)共籌集救災資金167.57億元,其中60%是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此次共調查了13個省(區)本級、44個市、105個縣和213個鄉鎮,走訪了352個村和2675戶受災家庭。從審計調查情況看,救災資金在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重建家園、恢復生産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仍有一些部門和單位將2.58億元救災資金用於了彌補行政經費、建設辦公樓等方面。
對這些問題,有關部門和地方進行了嚴肅處理,已追究了30名責任人的責任。
33個縣教育亂收費達5110萬元
劉家義介紹,這次對16個省(區、市)2006年和2007年1月至6月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調查,重點抽查了54個縣(市、旗)。從審計調查結果看,國家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減輕了學生及家庭負擔,改善了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保證了農村義務教育政策的全面實施。54個縣2006年農村小學和初中入學率平均達99.7%和96.5%。
同時,審計調查也發現新機制在運行中的一些矛盾和問題,如一些地方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不到位、撥付不及時。
劉家義説,有3個省(區)未按照規定的分擔比例落實資金,少承擔1.08億元,佔應承擔資金的9%;有8個縣少承擔資金1350萬元,佔應承擔資金的72%,還有5個縣2006年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投入比上年減少13%。有6個省(區、市)財政、教育部門滯留中央“兩免一補”專項資金1.89億元;29個縣的財政、教育部門滯留應撥付到中小學的農村義務教育資金1.1億元,佔其同類經費總額的45%。
一些地方擠佔挪用資金、亂收費問題還比較普遍。有46個縣的教育、財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共擠佔挪用公用經費、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等1.15億元,佔同類專項經費總額的3.8%,主要用於教育主管機構日常經費、教職人員經費、學校基本建設等;33個縣的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自立項目亂收費或向學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費用5110萬元。
全面反映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審計的最終目的是查明真實情況,促進糾正和解決存在問題,從而使審計成果轉化為行政力和生産力,轉化為依法行政的推動力。
劉達朱説,今年的審計工作報告中,在反映2006年審計工作報告披露問題整改情況的同時,還揭示了2007年預算執行情況審計查出問題的初步整改情況。對中央部門的整改情況,主要從“認真整改去年審計發現的問題”、“這些部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自糾,發現各類問題301個,已糾正5.49億元”、“在審計過程中,已有10個中央部門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37.35億元”等三個方面進行了全面客觀的反映。
對本次審計查出問題的全面整改情況,國務院將在今年年底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專題報告。對各部門、單位的審計結果和整改情況,審計署將依法予以公告。(記者 毛磊 崔鵬 黃慶暢)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