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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帶進成考考場 即算考試作弊

 

CCTV.com  2008年08月11日 10:4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2008年成人高考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出臺───

  新華網消息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2008年成人高考報名必須通過網上完成。昨天記者從北京教育考試院獲悉,從 8月15日零點至8月28日24點,考生可通過登錄www.bjeea.cn或者www.bjeea.edu.cn完成網上報名工作,逾期不予辦理。由於今年成考首次全面實行網上閱卷形式,北京教育考試院特別提醒考生注意答題區域,否則將可能被判零分。

  針對年年不斷的成人高考作弊現象,今年北京將在全國統考期間用遠程電子巡查系統全面覆蓋所有考場。2008年成人高考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出臺,手機等通訊工具帶進考場,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都將被認定為考試作弊,違紀考生將被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記者獲悉,在2008年成人高考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考試當中考生有九種行為被認定為考試違紀、九種行為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考試結束後還有四種行為將被認定為實施了考試作弊。

  坐錯座位屬考試違紀

  取消當科考試成績

  考生被認定為考試違紀的行為分別為: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繼續答題的;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範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的;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的;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等行為。考生有考試違紀行為之一的,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

  傳接橡皮可能被認定作弊

  取消所有考試成績

  考試當中考生一定要自律自己的行為,比如考試過程中不要互相借還橡皮等物品,這也將可能被認定為考試作弊,受到取消所有科目考試成績的處罰。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提醒考生,考試過程當中如有下列行為之一都將被認定為考試作弊──

  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的;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者考試材料的;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等。

  同一考場兩份試卷雷同

  將被認定為考試作弊

  如果在考試後考生被發現有四種行為,也將被認定為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也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這四種行為分別為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的;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大面積考試作弊現象的;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後查實的等。

  作弊者個人基本信息

  教育考試機構將公開

  “考生有考試作弊行為之一的,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説,“考生以作弊行為獲得的考試成績並由此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資格資質證書或者入學資格的,由證書頒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責令收回證書或者予以沒收;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學校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其學籍。”

  記者了解到,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參加國家教育考試,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其他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直至開除或解聘。教育考試機構按照作弊行為記錄並向有關單位公開其個人基本信息。

  答題勿用圓珠筆

  北京教育考試院對考生答題用筆做了特別提醒,要求考生不要用鉛筆或圓珠筆或出水不暢的黑色筆作答,否則掃描圖片不清楚,影響閱卷。

  2008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將於10月11日、12日進行。閱卷時間為10月13日至10月22日,閱卷復核時間為10月23日至10月31日。閱卷工作由考試院成招辦統一組織。11月1日可通過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和聲訊臺查詢成績。(鄧興軍)

責編:孟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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