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昆明6月8日電(記者浦超、王江)7日,國家開發銀行與雲南省、昆明市兩級政府在昆明簽訂了滇池污染治理項目合作協議。
國開行分別與雲南省政府、昆明市政府簽訂了《滇池污染治理戰略合作協議》和《滇池污染治理項目合作協議》。根據協議,將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和開發性金融機構的優勢,把滇池污染治理與滇中調水有機結合,促進滇池水環境得到根本改善。
《滇池污染治理戰略合作協議》約定:雲南省政府與國開行成立滇池污染治理聯合工作組,負責銜接雙方工作、指導制定具體方案和推薦重點項目以及其他日常協調與管理工作。雲南省政府支持和促進國開行貸款投放,確保國開行貸款安全,並委託國開行擔任滇池污染治理項目銀團貸款的&&行、財務顧問和融資顧問,而國家開發銀行將為滇池污染治理項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協議還確定昆明滇池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為滇池污染治理項目借款人,負責滇池污染治理項目的實施、資金籌集、資本運作、還貸賬戶管理以及籌資參股建設項目等。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