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反映地震災區少年兒童在抗震救災中所表現出的臨危不懼、勇於救人的高尚品質,用他們的感人事跡激勵廣大未成年人奮發向上、健康成長,根據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共青團中央《關於開展"抗震救災英雄少年"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要求,陜西省文明辦、省教育廳、團省委決定在我省開展"抗震救災英雄少年"評選表彰活動。
省文明辦、省教育廳、團省委已成立了全省"抗震救災英雄少年"評選表彰活動領導小組,負責評選活動的日常工作。活動的評選時間為2008年6月6日至6月29日。評選對象主要是在我省漢中、寶雞等地震災區高三年級以下的未成年人。評選標準為在地震災害中沉著鎮定, 臨危不懼,勇於救人,事跡突出。推薦時期為6月6日至12日,受災地區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學校、社區、村鎮等組織,直接向所在市區文明辦、教育局和團委推薦。各市各部門于6月11日前向評選活動辦公室積極推薦,聯絡電話:029-85582867,電子郵箱:xiaomei3.15@163.com。
6月15日,全國活動組委會根據推薦情況,由評選委員會從中確定50名左右的"抗震救災英雄少年"候選人。發佈事跡、群眾投票,確定表彰名單。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團中央將作出《關於表彰"抗震救災英雄少年"的決定》並下發通知,要求全國廣大青少年向他們學習。主辦單位向"抗震救災英雄少年"和提名獎獲得者頒發獲獎證書和獎章。6月底,主辦單位在中央電視臺舉辦"抗震救災英雄少年"特別節目,將會邀請中央領導同志為獲獎者頒獎。(記者 萬君)
責編:張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