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6時許,一輛滿載23噸液氨的斯太爾型半挂罐車,在行至318國道湖北枝江白洋段1229KM+300M處,因司機在會車時處置不當,致使車頭在撞向公路旁的大樹上後與罐體脫落,罐體側翻在公路正中央,罐內裝載的液氨隨時有發生泄漏的危險。湖北枝江市公安消防大隊接警後,迅速調集力量施救排險,經過6個小時的鏖戰,成功處置了液氨槽車翻車事故,排除了危化品泄漏的險情?…
8時01分,枝江大隊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指令:“一輛號牌為鄂ED1275的大型槽車,在318國道枝江白洋段發生側翻,罐內裝載的液氨有發生泄漏的危險,請速去處置?。接警後,大隊長彭朝建立即帶領2輛消防車和14名官兵風馳電掣地趕赴事故現場。
8時25分,消防官兵到達現場時,發現槽罐車的車頭與罐體已經脫落,車頭停靠在公路一旁,右側在撞擊中嚴重受損,油箱中的柴油正在泄漏;罐體側翻在公路正中央,氣相閥和彎管在側翻時嚴重變形,固定後輪的車橋已經斷裂,公路路面泄漏了大量的柴油,地上到處可見大量脫落的鋼板。經偵察和詢問得知,罐體內裝載有23噸液氨,暫未發生泄漏。但是,此時正值車流高峰時期,一旦受到撞擊和現場有明火,罐體內裝載的液氨會隨時會産生泄漏和爆炸的危險,險情一觸即發。
8時30分,枝江大隊大隊長彭朝建根據現場情況,果斷下達處置命令:一是迅速對現場進行警戒隔離,斷絕警戒區內一切電源、火源,禁止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二是加強個人安全防護,所有車輛一律停放在上風方向;三是利用水槍對路面上泄漏的柴油進行沖洗,防止因明火引起燃燒發生次生事故;四是要求公安部門迅速調來大功率吊車對事故槽罐車進行起吊作業;要求政府部門立即啟動危化品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同時,彭朝建大隊長調集了湖北化肥廠化學泡沫車趕赴現場增援,並將現場情況向宜昌支隊指揮中心進行了彙報。
8時35分,身穿防化服和佩戴空氣呼吸器的消防官兵分為兩個戰鬥小組投入戰鬥。一組官兵立即拉設警戒帶、放置警戒標誌對現場實施警戒,並對現場圍觀人員進行疏散;另一組官兵立即出一支水槍對現場路面上的柴油進行沖洗,並利用有毒氣體探測儀對罐體再次進行偵檢。同時,將正在泄漏柴油的槽罐車車頭拖離了現場。
8時56分,增援的湖北化肥廠化學泡沫車趕到現場。9時15分,枝江市政府和公安、交警、交通、安監、環保等部門相繼趕到事故現場。在一切救援力量到場後,現場立即成立了由政府領導為總指揮、公安、消防、交通、安監、環保等部門領導為成員的救援指揮部,並決定調集大型吊車對罐體進行起吊,由消防官兵在起吊中進行監護。
9時30分,現場救援力量根據指揮部的部署和決策,立即展開了救援戰鬥。而此時,受損的槽罐車像一顆定時炸彈一樣時刻昭示著它的威力。在起吊罐體時,參戰的消防官兵和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為防止起吊磨擦升溫或産生靜電起火,消防官兵從消防車上接出一支水槍對整個罐體實施冷卻,以防止在起吊過程中,因摩擦和産生火花引起液氨泄漏或爆炸,湖北化肥廠專職消防隊的化學消防車也在一旁隨時待命。
12時30分,在技術人員的指揮下,滿載液氨的罐體被兩輛大型吊車徐徐吊起。此時,負責監護的消防官兵更加嚴密注視現場發生的切。13時50分,在消防官兵水槍的掩護下,槽罐車的罐體成功起吊,救援工作圓滿結束。14時20分,受阻了近8個小時的318國道恢復了交通秩序,消防官兵和其它救援力量撤離現場。
液氨:化學分子式NH3,是一種無色、具有刺激性氣味的有毒液體。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液氨為較高毒性的物質,低濃度氨對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濃度可造成組織溶解壞死。
責編:王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