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開放30年,進入中國的外資早已告別“散兵遊勇”狀態。為鞏固和擴大在華利益,這些外資依靠自身雄厚經濟實力與母國強大政治後盾,通過各種方式,活躍于中國各級政府部門與重
要民間團體之間。由於缺乏有效的制約與制衡,各類境外利益集團通過各種途徑,越來越多、越來越深地介入了中國重大事務,並帶來一系列複雜影響。
境外利益集團在華活動手法
近些年來,境外利益集團在華活動十分活躍。而中國官方與民間對這類活動及其影響缺乏清晰認識。
其一,強力公關。境外利益集團熟諳中國國情,巧妙利用各方人脈,想方設法接近各級領導人,一方面試圖進行商業遊説,影響相關決策;另一方面可作炫耀資本,為商業活動鋪路。有媒體曾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在黃金時段播放、或于頭版頭條刊登領導人會見外國企業家的鏡頭與畫面。而為擊敗競爭對手的並購,積極遊説省市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取得了官方鼎力支持的例子也不少。
其二,利益輸送。境外利益集團或聘請一些部門領導與職員做諮詢師,或將相關課題配以豐厚的課題經費,給予有關部委研究機構與學者等為途徑,對中國相關部門決策與立法施加影響。某些國際大公司常年、多次以課題研究名義,向國內一家研究中心提供研究經費,該中心投桃報李,一直為跨國公司的在華利益而奔走呼號。此外,以安排出國觀光、子女境外就讀、協助轉移資産等條件,或以參加國際學術研討、邀請做訪問學者、收錄論文進SCI(科學引文索引)、授予名譽學位或職稱等為誘餌,吸引中國官員、學者為其效力。
其三,與國內利益集團結成共同體。在對外開放進程中,中國滋生了一大批從事“買辦”活動的掮客,這些掮客與境外利益集團形成日趨緊密的“共生”態勢,遊走在境外利益集團與國內各級政府部門之間,獲取超額收益。與境外利益集團結成利益共同體的還有法人。一些大型中資企業為了自身的短期利益,充當外資的“鋪路石”與“敲門磚”。如某些有違常理的合資路線,一開始就體現出外資的獨資圖謀。由於中方出資人往往缺乏有關經營經驗,因此合資公司實際由外資主導。
其四,與一些地方政府形成共生。在GDP增長作為主要考核政績的制度安排下,一些地方政府紛紛進行“衝向底部”的“割喉戰”,爭相招攬外資,過度引進,超前開放,導致日趨嚴重的“外資崇拜”。如有的地方政府在篩選當地骨幹企業的戰略投資者時,首先排除的是中資企業,執意將國有股權轉讓給境外投資者。“兩稅合一”剛剛提上議事日程,有的地方政府和某些外資企業便聯合行動,希望影響立法機關的決策,保留外企特殊優惠待遇。
其五,跨國壟斷資本結成聯盟。中國第一、世界第五的電池生産商福建南孚公司已成為跨國壟斷資本合謀的經典案例。1999年南平市有關部門為改善治理結構而主導引進外資,但竭力避免被同行産業資本(主要是競爭對手美國吉列)所並購。然而,以摩根士丹利為首的國際基金在2002年對南孚實現控股後,2003年就將所持股份全部轉售給吉列。
其六,借助總部所在國政治力量。以政治促進商業利益,是國際社會“通行規則”,境外利益集團自然精於此道。如獲悉中國有關重點工程需要數億美元的設備和技術時,有的外企極力遊説該所在國政府與中國政府溝通,甚至通過國家領導人訪華促成與中方簽署鉅額供貨協議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