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春昨天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由於案情複雜,庭審將持續3天。羅小確、李根攝
舉報人彭北京在接受央視採訪。 李鋼攝
郴州市原紀委書記曾錦春涉嫌受賄3152萬元,昨天在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簡稱長沙中院)開庭審理。由於曾錦春被控受賄的事實次數較多,所以庭審將持續3天,直到4月25日。昨天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尚未進入白刃戰,旁聽的曾錦春家屬和受害人倒先爭吵了起來。
公訴人兩個小時讀完起訴書
昨天清晨,全國各地的媒體記者蜂擁而來,彭北京、李民主、黃元勳和王文漢4名舉報人也悉數趕到。而曾錦春的家屬方面也有20人左右前來旁聽。為此,長沙中院安排了該院最大的大審判庭庭審此案。在庭審之前,兩大保險櫃的訴訟材料被抬入了法庭,公訴機關共派出了5名公訴人出庭。
上午9時05分,庭審正式開始。曾錦春被法警帶入法庭,他看上去氣色不錯,腳步很穩。
公訴人用了2個小時才讀完了厚厚的起訴書。當法官詢問曾錦春對指控事實有無異議時,曾錦春回答沒有異議。
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對曾錦春進行了詢問:“你自己寫的坦白材料和悔過書是不是屬實?”曾錦春回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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