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2008年3月16日下午3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人在大會新聞中心(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就“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接受中外記者的集體採訪。
新京報記者:我注意到昨天晚上的“3?15”晚會,國家藥監局曝光了一批非法宣傳、銷售假劣藥品的網站。我想問,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現在通過互聯網宣傳銷售藥品和保健食品的行為越來越多。請問邵局長,下一步國家藥監局會不會有對互聯網銷售或宣傳藥品、保健品的行為有一些特殊的監管措施,或者是提醒消費者怎麼去辨認?還有一個小問題,剛才您已經説到農村和社區的基本用藥是屬於國家基本藥物裏的,我希望知道,如果我們國家制定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之後,這些藥物是不是會全部脫離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然後單獨定價,由政府統一配送,會不會有具體的措施來規定它在臨床中的使用比例?
邵明立:謝謝你提的這個問題,昨天“3?15”晚會上披露了互聯網上銷售假藥的問題。目前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和交易服務的網站,凡是銷售或者披露與藥品有關的信息,按照現行法律規定,都必須經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
並且,我們要求在網站的顯著位置要標明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或者是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的信息。消費者也可以根據網站上的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或者是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的信息,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網站來查實諮詢。
截至2007年年底,經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可以提供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的網站,各省區市一共有1257家。其中提供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網站有406家,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有851家。經過批准可以提供互聯網藥品交易的服務網站有14家,其中7家由零售企業開辦的互聯網網站可以向消費者銷售非處方藥,只有這7家可以向消費者出售非處方藥,其他的凡是從事這種行為的都屬於非法售藥。凡是沒有經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沒有核發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銷售任何藥品都是非法的。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正在逐步加大對在互聯網上提供藥品信息,甚至是購銷藥物的監管,我們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規定,一方面責令停止違法活動,另一方面,我們也把違反法規要求和規定的一些案例移交信息網站的主管部門依法做出處理。
當然我們大家應該清楚,由於互聯網的虛擬性的特點,所以,對互聯網發佈藥品信息和藥品的監管,一直是各國藥品監管部門面臨的一個挑戰,這不僅僅是在我們國家,也不僅僅是在發展中國家,包括在發達國家,面臨的問題都比較複雜,監管的難度很大。
許多違法的網站提供的虛假信息使藥品監管部門,甚至包括其他的一些法定監管部門不能夠及時有效地對這些違法網站給予及時的處罰。據我們了解,信息産業部門已經開展了針對網站備案信息真實性方面的工作,採取必要的措施加大了對這方面的監管力度。這將有利於我們藥品監管部門進一步加大力度查處互聯網的違法信息。
剛才這位記者朋友還提到我們定點生産的産品目錄在社區、農村的使用問題、招標採購問題以及和基本藥物目錄關係的問題,我想,這些問題隨著今後這方面的管理政策、文件的出臺,都會逐漸明確,這些政策目前正在積極研究制定過程中。
責編: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