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政協委員有對國家機關的工作提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CCTV.com  2008年03月02日 17:56  來源:CCTV.com  
專題:2008年全國兩會

    CCTV.com消息:2008年3月2日16:30,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首場新聞發佈會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佈廳舉行,由大會新聞發言人吳建民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香港大公報記者]前一段時間,南方雪災的時候,廣州火車站出現數十萬旅客滯留現象,對此廣州市政協副主席對鐵道部提出了一些意見質疑。隨後鐵道部的發言人也對此作出了一些回應,引起了一些爭議,請問對這個問題您怎麼看?另外一個問題,這一屆港區的政協委員數有了比較大的提高,霍英東副主席去世以後,香港人還有沒有機會出任這個職務?

    [吳建民]你剛才講到的這件事情,我看到了有關報道。這一段時間,很多媒體和網民都發表了對這件事情的看法,這種公開理性的討論多一些,是一個社會發展進步的表現。人民政協是我們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政協有三大功能: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

    政協章程關於民主監督有著具體的規定。規定指出,政協委員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的權利。《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就是2006年2月8號發出的文件,也是關於政協工作第一次以中共中央文件的形式發出來的。這個文件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認真傾聽來自人民政協的批評和建議,自覺接受民主監督。

    至於你提出的第二個問題,我在會議開始時講到本屆大會的議程,其中包含一項就是選舉十一屆全國政協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委員。選舉還沒有進行,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責編:王壹霖

1/1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請您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