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發文通知,確定湖南省人民政府領導成員工作分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省人民政府實行省長負責制。具體分工情況如下:
省長 周強
領導省政府全面工作。負責財稅、監察、審計、機構編制方面工作。分管省財政廳、省監察廳、省審計廳、省編辦。
常務副省長 于來山
負責省政府常務工作,負責發展改革、重點工程、民政、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交通、稅務、統計、糧食、物價、法制、應急管理、老齡、軍事方面工作、協助負責監察、審計、機構編制方面工作。
分管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府研究室、省發改委(省長株潭辦)、省民政廳、省人事廳、省勞動保障廳、省交通廳、省地稅局、省統計局、省糧食局、省物價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參事室(省文史館)、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府經濟研究信息中心、省地方誌編委、省老齡委。
協助分管省監察廳、省審計廳、省編辦。
聯絡駐湘軍事機構。
副省長 徐憲平
負責省國土資源、城鄉建設、重點工程建設、金融、證券、保險方面工作。
分管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省地方金融證券辦、省人防辦。
聯絡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
副省長 甘霖
負責內外貿易、外向型經濟、招商引資、人口和計劃生育、旅遊、經濟協作、口岸方面工作。
副省長 郭開朗
負責教育、科技、高新技術産業、文化、衛生、廣播電視、體育、外事僑務、港澳臺事務、新聞出版方面工作。
分管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廣電局、省體育局、省外事僑務辦、省臺辦、省新聞出版局(省版權局)、省知識産權局、省社科院、省檔案局。聯絡省社科聯、省文聯、省僑聯、省科協、省作協、省紅十字會。
副省長 陳肇雄
負責工業、信息化、國有資産監管、民營經濟、生産安全方面工作。
分管省經委、省信息産業廳、省國資委、省國防科工辦、省安全生産監管局、省機械設備成套局、省煤炭工業局、省機場管理集團公司、省有色總公司。
聯絡省工商聯。
副省長 劉力偉
負責民族宗教、政法、交通安全、信訪、消防、保密、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管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委、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信訪局、省宗教局。
副省長 徐明華
負責農業、農村、供銷、移民、鄉鎮企業、扶貧、縣域經濟方面工作。
分管省農村辦、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供銷社、省農科院、省移民局。
聯絡省殘聯。
顧 問 羅桂求
協助管理長株潭經濟一體化,城鄉規劃、建設、管理方面工作。
秘書長 袁建堯
負責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領導省政府辦公廳工作。協助管理監察、審計、機構編制、財稅、機關行政事務和省政府駐外辦事處工作。
經濟顧問 陳德銓
協助抓工業化標誌性工程建設工作。
責編: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