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湖南省人大的一次會議上,123件代表議案只立案20件,其原因主要是存在法律方面的問題。與一些地方在兩會期間臨時設法律服務團不同,該省正嘗試建立人大代表法律服務機制──
湖南省人大代表陳耀年(左)正在與律師法律服務團秦希燕律師討論議案。
新代表的新問題
“專業法律人士有義務給需要幫助的人大代表提供法律服務”
1月20日,十一屆湖南省人大第一次會議正在舉行。
這幾天,新當選的湖南省人大代表陳耀年正在為議案做準備。1月17日,陳耀年拿著他草擬的議案材料,走進人大代表律師法律服務團,向律師秦希燕諮詢:“對於議案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給我提提法律建議。”
陳耀年的議案內容是為湘江治污立法。然而,待到他動筆草擬議案時,新問題出現了。“雖然我對湘江污染作過調研,但在草擬議案時,還是遭遇到很多法律問題。”
根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代表提出制定或者修訂地方性法規的議案,應當附法規草案或者修正案的基本構想。
看到這條規則,還沒從當選代表的興奮中走出來的陳耀年,立刻就陷入困境。陳耀年是湖南一家國有企業總經理,既非專業法律人士,也不是研究環保的專家,對水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不熟悉,無法擬出相關法規草案。
“隔行如隔山。經濟和搞管理我比較熟悉,但是對於法律,我是個不折不扣的‘門外漢’。”
有著陳耀年這樣苦惱的人大代表還有不少。
為幫助人大代表解決在履行代表職責時所遭遇到的法律問題和困惑,經湖南省人大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省司法廳批准同意,1月8日,全國首家人大代表律師法律服務團在長沙成立。
服務團由15名律師組成,旨在為湖南的各級人大代表提供專業、免費的法律服務。
作為這個法律服務團的發起人,秦希燕律師説:“專業法律人士有義務給需要幫助的人大代表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