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首頁|搜視|直播|點播|新聞|體育|娛樂|經濟|房産|家居|論壇| 訪談|博客|星播客|網尚文摘

首頁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 正文

浙江政協委員建議對提案辦理建立考核制度

 

CCTV.com  2008年01月16日 11:33  來源:新華網  
專題:2008年地方兩會

  新華網杭州1月16日電(記者 謝雲挺)正在舉行的浙江省政協十屆一次會議上,省政協委員許建平針對有的政府職能部門對政協提案敷衍了事的現象,建議對提案辦理建立評價或考核制度,用“採納率”替代“辦理滿意度”。

  許建平認為,對政協提案敷衍了事儘管出在少數部門和少數辦理人身上,從表面上看是機關工作作風問題,但其實質是對政協提案工作的蔑視,是對政協委員履行職能的一種打擊。政協委員在繁忙的本職工作中,擠出時間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給政府部門建言獻策,以幫助他們更好地開展工作,為當地的經濟社會建設多作貢獻。結果往往事與願違,感覺是在給這些部門出難題,吃力不討好。

  為激勵政府主管部門重視省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許建平建議建立評價或考核制度,用“採納率”替代“辦理滿意度”,以檢驗政協提案在促進政府工作改進、化解基層矛盾和維護廣大群眾利益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並建議提案人對辦理“答覆”的反饋意見表,應由提案人(而不是由承辦單位轉送反饋意見表)一式兩份分別呈送省政府和省政協辦公廳,作為評價提案是否發揮了“作用”和考核辦理單位的依據;同時,提案人也可要求辦理單位或追加協辦單位,對該提案再次作出答覆。這樣有的放矢,有利於提高提案的採納率。對辦理中敷衍塞責、貽誤工作的單位和個人應予公開通報批評。

責編:趙德禮

1/1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請您糾錯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