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2008年1月1日,法制日報社主辦的《法人》雜誌發表《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一文。正是這篇報道,給記者朱文娜帶來了遼寧省西豐縣公安局的《拘傳證》。圖為該報道的雜誌頁面和網絡轉載頁面。本報記者宋廣輝攝
因為一篇報道涉及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縣委書記張志國,西豐縣公安局以“涉嫌誹謗罪”為由對采寫報道的《法制日報》記者朱文娜進行立案調查。1月4日,西豐縣公安局多名幹警趕到法制日報社對該記者進行拘傳,未果。
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雜誌(法制日報社主辦)刊發了記者朱文娜采寫的《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報道了西豐縣商人趙俊萍遭遇的“短信誹謗”案。
該報道的主要內容是,趙俊萍在西豐縣擁有兩家加油站和一個自選商場,2006年,趙擁有的沈豐加油站被列入拆遷範圍。西豐縣拆遷辦委託縣房産局房産評估事務所對沈豐加油站評估,評估值為364萬元,但開發商不同意。縣拆遷辦組織第二次評估,價值為22萬元。對此,趙俊萍不同意,她多次找到拆遷辦協商,但終未達成協定。
2006年5月,沈豐加油站被強制拆除。趙俊萍先後到多個部門反映此事。2007年2月28日,縣委書記張志國表態:不能給趙俊萍補償;趙俊萍的兩個加油站(另一個加油站與拆遷無關)都不準開業;要把趙俊萍的企業從西豐縣地圖上抹去;和縣裏對著乾沒有好下場,要用公安力量對趙俊萍採取措施。
2007年3月3日,西豐縣公安局稱接到“舉報”,反映趙俊萍的自選商場涉嫌偷稅,對趙俊萍立案偵查,並在縣電視臺播發通緝令,通緝趙俊萍。
正在瀋陽治病的趙俊萍激憤之下編了一條短信,發給西豐的部分領導幹部:“遼寧西豐有大案,案主姓張是正縣,獨霸西豐整六年,貪贓枉法罪無限。大市場案中案,官商勾結真黑暗,烏雲籠罩西豐縣……”
短信發出的當天,西豐縣公安局“根據縣領導指示”以涉嫌誹謗罪將參與發短信的趙俊萍二姐等人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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