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北京12月26日電 (記者石國勝、毛磊)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全體會議上獲悉:近年來,針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不夠健全、歷史遺留問題比較突出的情況,各級政府採取有力措施,不斷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按時足額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框架體系已經基本形成。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孫寶樹在今天的全體會議上介紹,近年來,為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我國各級政府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
──按時足額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2004年以來連續多年實現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當期發放無拖欠。
──穩步提高社會保障待遇水平。2005年以來連續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月人均714元提高到目前的963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工傷保險待遇及失業保險金標準也都逐步提高。目前,全國平均低保標準179元,2007年1月至10月人均月補助水平96.5元,比2006年提高了12.9元。
──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我國制定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並在全國79個城市啟動了試點工作;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救助水平不斷提高,並在應保盡保基礎上強化動態管理和分類施保,通過發放物價補貼化解食品類物價上漲對低保家庭的影響。
──繼續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近3年來,城鎮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參保人數以年均近7%的速度遞增,基金收入年均增長20%左右。2007年繼續保持了良好趨勢,預計到今年年底,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均超過2億人,五項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突破1萬億元。截至2007年10月底,城市低保對象已達1052萬戶、2244萬人。
據孫寶樹介紹,當前,社會保障工作還面臨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差距較大,部分關閉破産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難以參加醫療保險,物價上漲對部分困難群眾生活産生了一定影響,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運行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等。
為繼續加強社會保障工作,下一步,我國將繼續做到按時足額支付各項社會保障待遇,認真做好2008年至2010年連續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繼續調整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標準,確保城市低保對象等困難群眾的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繼續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工作,爭取用兩年左右時間在全國範圍內基本實現省級統籌,逐步解決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難問題;繼續推進城市低保救助法制化進程,不斷規範分類施保辦法,探索低保標準科學制定和調整的辦法,加快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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