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財經日報訊 “兩法合併”即將實施,有專家認為,個人投資所得稅的稅率也應作出相應調整。
而在本月23日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將被首次審議。
對外經貿大學教授孫潔昨日接受《第一財經日報》採訪時認為,此次修改中,個人投資所得稅負降低勢在必行,也是一直以來業界呼聲較高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率最高檔應不超過25%。
身為全國人大代表的孫潔,今年“兩會”期間已向全國人大提出了類似建議。
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適用五檔超額累進稅率,最低5%,最高35%。
孫潔認為,“兩稅合一”應該也是此次個稅法修改的重要原因之一。下月1日,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將實現合併統一,稅率將調整為25%。由此,“為了稅負公平,個人投資所得稅率也應作出相應調整”。
對於此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一位曾經被相關部門徵求意見的專家告訴本報,就當時徵求意見的情況看,稅務總局對於偷稅漏稅在法律上的區分和界定問題非常重視,“關於這方面的相關條款可能會作出改變”。
我國相關法律體系中一直缺少“漏稅”的法律概念。在行政法上,“漏稅”與“偷稅”合二為一,在刑事司法實踐中,兩者難以區分,造成了一些冤假錯案。而在國外,偷稅一般分為故意和非故意(漏稅)兩種。
上述專家認為,這也是稅務機關對這些概念要詳細界定的重要原因。
針對於此,該專家提出,稅務機關應當責令漏稅的納稅人,限期依法補繳所漏稅款,逾期未繳的,可從漏稅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漏稅款5%。的滯納金。同時,要根據主觀動機來作出不同的處理。競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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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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