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聞日前對自熱火鍋安全性調查進行了報道。
不用火、不用電,只需要加一瓶水,就能享受熱騰騰的火鍋……如今,號稱“懶人自煮自熱火鍋”悄悄走紅,一些品牌還紛紛推出米飯、麵條、粉絲等自熱食品。可是,記者在調查中發現,自熱方便火鍋雖然美味、快捷,卻存在一定安全隱患,自熱食品的發熱包屬於易燃易爆品,消費者在使用時要非常小心,且坐火車和飛機都不允許攜帶。
什麼是自熱火鍋
自熱火鍋不用火也不插電,它主要是由食材、食材鍋、鍋蓋、外鍋和發熱包組成。其加熱原理是利用發熱包內的物質與水接觸,釋放出熱量,從而使得上層食材鍋內的食物吸收熱量後溫度升高。除“自熱火鍋”外,它也被稱為“微火鍋”“清煮火鍋”“自煮火鍋”等。
這個最初出現在微商朋友圈的産品,吸引了越來越多的餐飲和食品公司加入。從做火鍋底料的到做連鎖火鍋店的,許多公司做起了自熱小火鍋生意。就連做零食的良品舖子,也在自家天貓旗艦店裏賣上了自熱火鍋。現在去天貓、京東等電商平臺搜索“自熱火鍋”,至少會出現近30個品牌。
吃個火鍋還報警了!
但這種方便食用的熱食中隱含著不小的安全風險。記者注意到,網上有不少關於自發熱火鍋使用時報警器會報警的報道,還有消費者將使用自熱火鍋時,引發燃氣報警器持續報警的視頻發到了短視頻平臺上。
消費者小陳自從一次在家吃自熱火鍋導致燃氣報警器報警後,就不敢再吃了。據介紹,她當時按照使用説明的步驟在廚房操作,蓋子開始冒熱氣後打算回屋待會,可還沒離開廚房,燃氣報警器就突然響了。
“當時嚇了一跳,害怕燃氣泄漏特意給燃氣公司打了電話,對方上門檢查後説燃氣並未泄漏。”檢查人員稱可能是自熱火鍋惹的禍,因為燃氣報警器只有檢測到一氧化碳超標時才會報警,可能是自熱火鍋加熱時釋放的氣體觸發了警報。
此外,消費者小李告訴記者,有一次在家裏玻璃茶几上吃自熱米飯,盒蓋上的排氣孔剛冒氣,就聽到“嘭”的一聲玻璃茶几的一角炸裂了,弄得米飯撒了一地。
記者隨機購買了一盒自熱火鍋,拆開包裝後,先將火鍋底料和所有食材放入餐盒,並加入冷水。隨後撕掉加熱包外袋放入底層盒子,加涼水沒過加熱包。將食材盒置於加熱包上,打開密閉蓋上的透氣孔將火鍋蓋嚴。幾秒鐘後便有蒸氣噴出透氣孔,幾分鐘後盒子中傳出“咕嚕咕嚕”水沸騰的聲音,盒體受熱膨脹變形,靠近飯盒能感受到高溫。過了10多分鐘,盒子發出“嘭”的一聲,然後記者家中的燃氣報警器響了起來。關掉燃氣報警器又等了幾分鐘,打開密閉蓋,高溫蒸汽撲面而來。在食用過程中,自熱火鍋一直保持較高溫度。食用完一個小時後,飯盒外部仍感覺燙手。
廠家這樣説
報警器為什麼會持續報警?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燃氣報警器持續報警呢?記者撥通了發熱包生産廠家的電話。“發熱包發熱的時候,會産生微量的氫氣,因為氫氣導致煙感器報警。”某發熱包生産廠家負責人表示。氫氣是一種具有可燃性和還原性的氣體,純凈的氫氣在空氣中安靜地燃燒,而不純的氫氣在燃燒時可能産生爆炸。
發熱包産生氫氣有沒有危險?
不過,針對發熱包反應過程中産生的氫氣,生産廠家的人員對記者聲稱“絕對沒有安全隱患”。
某發熱包生産廠家負責人告訴記者:“是沒關係的,如果説那個東西很危險的話,它在市場上也不可能會這麼火,你不要想得那麼危險,沒那麼危險,大企業都在做。”
安全測試
1 在密閉空間裏,發熱包有爆燃風險
發熱包的廠家説絕對沒有安全隱患,可是,關於自熱食品使用過程中報警器報警的報道卻不時出現。那麼,發熱包遇水反應後究竟存不存在安全隱患?
不久前,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通報了對20件自熱方便火鍋類産品的測試情況。試驗項目包括外觀及包裝標識檢查、鍋體表面溫度、發熱包遇水反應釋放氣體、發熱包二次加水反應、發熱包成分及含量等指標。測試結果顯示,測試的發熱包均屬於“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
國家化學製品安全質檢中心常務副主任商照聰告訴記者:“我們做了很多實驗,基本上每包加熱包大概能産生40升氫氣。氫氣在空氣中的燃燒極限是4%到75.6%,當然還有其它一些封閉,或者半封閉的條件,比方説車內,都會存在類似的風險。”
2 旅遊大巴上一起吃火鍋,也需當心
不光自熱食品在密閉空間使用時,可能帶來爆燃的風險, 在一些公共場合,密集大量地使用,也有很大的安全隱患。
國家化學製品安全質檢中心主任助理肖秋平説:“比如説旅遊大巴、長途大巴行駛過程中,很多遊客並不知道,這裡面會産生氫氣,大面積、大量地使用自熱火鍋,有可能導致氫氣在車輛裏面累積,特別是夏天,開著空調,整個車廂是密閉的環境,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達到了爆炸下限濃度,碰到一點點的火源,並不需要打火機這種火源,可能身上的一點靜電,或是電路的一些火花,足以引發爆燃事故了。”
3 用完丟棄的發熱包,仍存安全隱患
專家還告訴記者,不光自發熱産品在使用過程中達到氫氣的爆燃極限值後,有可能帶來爆燃的風險,使用完丟棄的發熱包,也同樣存在安全隱患。
上海消保委此次試驗中,還將反應過的20個樣品發熱包再次浸沒于水中。結果表明,有14件樣品的發熱包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持續放氣現象。反應持續時間均超過3分鐘,最長可達8分鐘。
如果這樣的加熱包被丟棄後,在垃圾桶等密閉的空間裏跟水相遇,再加入一點火源,就可能燃燒。
安全警示待規範 安全標準需出臺
在産品標準方面,目前國內暫無自熱方便火鍋類産品和發熱包相關國家及行業標準。事實上,這種不可預知但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需要在用戶使用前進行明確地提醒。可是記者發現,目前市場上沒有一個自發熱産品針對這些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警示。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消費指導部主任蔡恩提出:“發熱包的生産企業,首先應該是對它發熱包所含的成分以及相關的比例,包括重量應該去做進一步完善的測試和分析,來保證這個發熱包能夠充分反應,並在消費者使用時能夠保證到消費者使用的安全。”
本次測試中有18件樣品的發熱包標注了主要成分及對應企業標準代號。按標注的主要成分可分為兩組:組別Ⅰ為氧化鈣、鋁粒、碳酸氫鈉;組別Ⅱ是氧化鈣、鋁粉、碳酸鈉、氫氧化鈉。其餘2件自熱方便火鍋樣品的發熱包未註明成分和企業標準代號。
根據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等十部委發佈的《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鋁粉”屬於危險化學品。在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範本》中的危險貨物一覽表裏,“未涂層”鋁粉屬於列明的4.3項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氫氧化鈉屬於列明的第8類腐蝕品。在航空運輸時,氧化鈣屬於列表中列明的第8類腐蝕品。發熱包屬於列表中列明的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質。
基於發熱包具有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危險性,根據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範本》的分類標準,自熱方便火鍋産品在運輸中屬於危險貨物。
因此,中國民航系統已經全面禁止攜帶自發熱産品上飛機。廣西出臺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也明確規定,禁止在動車上使用自帶加熱的食品。
使用提醒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
●使用前須閱讀産品使用説明,並嚴格按照提示內容操作,特別是不要在汽車等密閉、狹小環境中使用,避免明火,且未成年人在成人指導下方可使用。
●使用中應注意將産品放置於防燙桌面上,避免觸碰外鍋,以免燙傷。
●使用後的方便火鍋垃圾應避免大量堆積或與水直接接觸,並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分類,使用後的發熱包應當按有害垃圾分類處置。
自熱食品原料存在營養喪失問題
黑龍江省營養師協會會長、國家一級營養師殳榮表示,自熱食品中蔬菜類原料存在的營養喪失的問題,其營養價值無法與鮮菜相比。
綜合央視、界面新聞、生活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