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災英雄少年”評選表彰活動介紹

  為充分反映災區少年兒童在抗震救災中所表現出的臨危不懼、勇於救人的高尚品質,用他們的感人事跡激勵廣大未成年人奮發向上、健康成長,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團中央、全國婦聯聯合開展“抗震救災英雄少年”評選表彰活動。

  一、評選時間

  2008年6月6日至6月29日。

  二、評選對象

  四川、甘肅、陜西、重慶4個省(市)地震災區高三年級以下的未成年人。

  三、評選標準

  在地震災害中沉著鎮定,臨危不懼,勇於救人,事跡突出。

  四、評選步驟

  1、成立組織機構

  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團中央、全國婦聯成立全國“抗震救災英雄少年”評選活動組委會。組委會主任由中宣部常務副部長、中央文明辦主任擔任,副主任由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團中央各一位領導同志擔任。組委會辦公室設在中央文明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組,負責評選活動的日常工作。組委會下設評選委員會,由主辦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和新聞界人士組成。四川、甘肅、陜西、重慶4個省(市)成立由文明辦&&,教育、共青團參加的評選活動組委會。

  2、發動群眾推薦

  6月6日至12日,各地廣泛發動群眾推薦。四川、甘肅、陜西、重慶4個省(市)的群眾,既可以向當地活動組委會推薦,也可以向全國活動組委會推薦;其它省(區、市)群眾直接向全國活動組委會推薦。群眾推薦既可以通過網絡,也可以通過電話、傳真等方式。全國活動組委會和四川、甘肅、陜西、重慶4個省(市)活動組委會向社會公佈接受群眾推薦的專用電子郵箱和傳真電話(全國活動組委會電子郵箱:shaonianwmb@163.com,傳真電話:010-63095186),群眾推薦截止日期為2008年6月11日。各地群眾向全國活動組委會推薦的人選,由全國活動組委會反饋給被推薦人所在省(市)活動組委會。 四川、甘肅、陜西、重慶4個省(市)受災地區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學校、社區、村鎮等組織,直接向所在省(市)活動組委會或文明辦、教育廳(局)、團委推薦。其它省(區、市)原則上不以組織名義進行推薦,如確有必要可直接推薦給全國活動組委會。

  3、審核上報

  四川、甘肅、陜西、重慶4個省(市)活動組委會要對群眾推薦和組織推薦的人選嚴格審核把關,經報省(市)文明委審定後,于6月13日前上報全國活動組委會辦公室,每位推薦人選附5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和一張2寸免冠照片。

  4、確定候選人

  6月15日,全國活動組委會根據推薦情況,由評選委員會從中確定50名“抗震救災英雄少年”候選人。

  5、發佈事跡、群眾投票

  6月16日,全國活動組委會將候選人的主要事跡和照片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報紙、行業報、都市類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站發佈,公佈網絡投票和手機投票方式。6月16日至21日,請群眾通過網絡、手機短信進行投票。

  6、確定表彰名單

  6月23日,全國活動組委會根據群眾投票情況和評選委員會意見進行綜合評定後,確定“抗震救災英雄少年”和提名獎獲得者名單,報中央領導同志審定。

  五、表彰獎勵

  1、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團中央、全國婦聯做出《關於表彰“抗震救災英雄少年”的決定》並下發通知,要求全國廣大青少年向他們學習。表彰通知和名單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報紙、行業報、都市類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站公佈。

  2、主辦單位向“抗震救災英雄少年”和提名獎獲得者頒發獲獎證書和獎章。

  3、6月底,主辦單位在中央電視臺舉辦“抗震救災英雄少年”特別節目,請中央領導同志為獲獎者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