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錢衛華)在受理演員周傑的復核申請10多天后,市交管局昨天作出回復:終止復核,維持朝陽交通支隊作出的事故認定。交管部門將對周傑和高某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按照規定,周傑有可能面臨15天以內的行政拘留。截至昨晚6點記者發稿,交管部門尚未下發處罰通知書。
7月6日,周傑向市交管局提出對事故責任認定的復核申請。7月9日,交管部門正式受理。記者了解到,交管部門在對朝陽交通支隊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各項都進行審查之後,本來準備于昨天通知各方,維持朝陽交通支隊作出的責任認定。但巧合的是,此前的7月21日,周傑到朝陽法院起訴,向北京新月聯合汽車有限公司索賠20萬元。按照“在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的規定,交管部門終止復核,並且朝陽交通支隊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正式生效。
交管部門表示,在事故責任認定正式生效後,將對周傑、高某的交通違法行為作出處罰。但究竟如何處罰,市交管局並未透露。
■周傑律師
不認可責任認定
“我們事先未料到會被終止復核,但也尊重交管部門作出的這個決定,不過對責任認定還是不認可。”昨天,周傑的律師謝會生告訴記者,事故認定書不是法律文書,對法院來説只是一個證據,到了法院存在是否會被採納的問題。如果法院覺得事故責任認定有問題,則可以不採納這個證據。
周傑對即將面臨的處罰已有心理準備,這樣的結果雖在意料中,但也十分遺憾。至於下一步將採取的措施,目前正在研究之中,正考慮通過訴訟等法律範圍內的途徑進行解決。“我們也有和解的想法,這畢竟是一個民事糾紛,如果能夠和解,對各方當事人應該是個更好的途徑。”謝會生表示,只是要找到各方和解的前提和內容等“不容易”。
■專家説法
周傑12分會被扣光
昨天,市律協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張金澎表示,根據交管部門認定的情況,周傑有超速行駛、未按要求懸挂車號牌和棄車逃逸三項交通違法行為。其中,超速未超過限速的50%,應罰款200元,扣3分;未按規定懸掛號牌,應罰款200元,扣6分;棄車逃逸,應罰款200至2000元,並處15日以下拘留,同時,還要扣12分。周傑有兩種以上的交通違法行為,交管部門應分別裁決並作出合併處罰。不管如何,周傑名下的12分肯定會被扣光。他如果想駕駛車輛,得重新進行交規考試。
的哥高某轉彎未讓直行,應罰款100元扣3分。
■事件回放
6月2日,周傑駕駛無牌奔馳在朝陽區高碑店北路115路公交總站處與出租車司機高某所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
7月1日,市交管局朝陽交通支隊作出事故認定,確定周傑因為棄車逃逸和超速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高某因為轉彎車沒有讓直行車負次要責任,兩名乘客無責任。
7月6日,周傑的律師向市交管局提出復核申請。
7月9日,市交管局受理周傑的復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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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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