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昨日向媒體通報發生在6月28日淩晨的一起交通事故初步調查情況。
6月28日淩晨2時30分,范 駕駛一輛號牌為粵AG555Y號小客車途經石化路由北往南行駛時,與前方由曾 駕駛的無號牌電動自行車後部發生碰撞,造成曾 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經調查,證實駕駛人范 為黃埔交警大隊民警,事發當時處於休假期間。目前該民警已被停止執行職務並接受調查。根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有關回避的規定,交警支隊依法將該宗事故移交給天河交警大隊進行處理,並由交警支隊偵查大隊協助調查。同時,交警支隊協調醫院等有關部門,對傷者進行全力救治。
交警支隊負責人表示,將會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處理該宗交通事故。
午夜飛車撞飛騎車者事故引起了網友熱議,有網友表示,肇事者是否酒後駕駛、超速追尾成為該事故的關鍵。(記者王鶴) (通訊員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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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秀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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