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唐紅傑 通訊員王創輝、呂宏)工廠保安監守自盜廠內財物後,竟然把自己反鎖在保安室內,製造被搶劫的假象,試圖逃脫罪責。昨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兩宗保安監守自盜工廠錫條案件。
2008年7月29日淩晨2時許,蒲某會趁同事外出時打開廠門讓李某奎、孟某進入工廠。李某奎、孟某用鐵棍移開二樓的攝像頭,後撬開二樓樓梯門,進入廠長辦公室盜走錫條、錫線等材料12箱,共計55015.2元。得手後,李某奎故意將蒲某會捆綁在保安室內,製造搶劫假象。隨後,李某奎、孟某將該批錫材料賣了27700元。近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分別判決蒲某會、李某奎、孟某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五年、四年六個月。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東莞市樟木頭一家工廠。2008年7月6日,輪到朱某寬值班,他在保安室看著大門口的動靜,吳某新 、“貓仔”將工廠倉庫內42箱共825.5千克錫條(共價值人民幣288925元)搬到倉庫的出貨口處。隨後,吳某新電話通知高某剛來搬貨,高某剛直接開車進入工廠將錫條偷運出廠。
近日,法院分別判決吳某新、高某剛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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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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