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農村最突出的腐敗問題就是“村官將黑手伸向集體土地”
村幹部違法犯罪呈上升趨勢,村官腐敗成為破壞農村社會穩定的一大根源
治“村官腐敗病”立法司法要雙管齊下
“俺這是偏遠農村,又屬於國家級貧困縣,沒什麼‘油水’,很多人都還不願意當村長呢。”家住河南南陽農村的張成富坦言。
“雖然窮,但俺聽説,俺們村每年雨季都會出現危房,上級要下發補貼,平時也會給五保戶等發補貼,這些錢到了村幹部那裏會被剋扣一部分。俺們村長的工資一個月就20塊錢,村幹部貪點錢太正常了,沒好處誰幹呀?”電話裏,張成富的笑聲很憨厚。
事實上,在北京的農村,這種現象也並非沒有。北京市檢察院在一次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展覽上將“村官腐敗案件”作為完整板塊展出,其中提到一個案例:北京市延慶縣井莊鎮蓮花灘村原村委會主任方淑民在協助井莊鎮工作期間,將特困戶救助金、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875元以及危房翻建維修補助款3000元據為己有。
權威資料顯示,5年來,國家和地方各級財政實施了一系列支農惠農的重大政策,不斷加大投入,僅中央財政用於“三農”的支出就累計達1.6萬億元,大大提升了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而隨著惠農資金的大幅增加,涉農貪污賄賂犯罪明顯增多,嚴重損害了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影響了中央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
“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村幹部腐敗被大家理解為吃吃喝喝、多佔多拿,而且‘權小位輕’,人們並不將其與違法犯罪聯絡在一起。事實上,如此寬容心理遮蔽了村幹部腐敗背後潛藏的巨大社會危害。”中央黨校三農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張虎林今天(20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小村官也能大腐敗
在村幹部腐敗案中,村幹部相互勾結、共同作案的情形並不鮮見。在不少地方,腐敗村官富得流油,集體卻一貧如洗。這直接侵害了農民的切身利益,阻礙了集體經濟的發展。
“屢見不鮮。”張虎林這樣形容村官腐敗現象。
調查顯示,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國家對農民稅費的減免,當下,在經濟發達的城鄉接合部地區,村幹部腐敗多集中在土地補償款、企業改制等方面。而在經濟相對落後的農村地區,腐敗則多發生在截留國家下撥款物、私分集體資産上。
據權威部門統計,在當前查處的基層違紀違法案件中,村官佔據了案件數量的70%以上,由村官腐敗引發的群眾信訪已佔農村信訪總量的50%以上。
輸入“村官腐敗”百度一下,就會出現19.9萬篇的相關網頁。遍及全國各地的村官腐敗可謂“觸目驚心”。分析相關報道可以看出,近年來農村最突出的腐敗問題就是“村官將黑手伸向集體土地”。
遼寧省瀋陽市紀委辦公廳曾公開披露,瀋陽市東陵區前進鄉望花村村委會主任徐寶文非法佔有國家和集體財物1000多萬元,還騙取國家土地出讓金,非法轉讓國有土地從中獲利,其違紀違法金額共計3000余萬元。
來自人民網的報道稱,陜西省嵐皋縣堰溪村原村支書王顯正隱瞞收入不入賬,先後將轉讓土地款19萬元據為己有;江西省豐城市陽坊村6名村幹部從2001年開始,短短3年,揮霍公款達36萬多元;浙江省慈溪市界牌村原村支書朱曉其,在其任職的13個月時間裏,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村集體資金609.6萬元。
人民網轉載安徽法制報的報道稱,安徽省含山縣昭關鎮潭泉村3名村官在協助昭關鎮政府協調、處理華東電網50萬伏輸變電滁州至馬鞍山線路在潭泉村境內施工過程中,利用經手、管理施工佔地、青苗等給予各種補償費之機,採取收款不入賬、虛報冒領等手段,侵吞公款3.75萬元後私分。
據統計,自2004年以來,山東省微山縣人民檢察院共受理查辦涉農職務犯罪案件線索32條,涉案金額330余萬元;立案偵查涉農職務犯罪案17件28人,其中,貪污、挪用公款案13件22人。
無獨有偶。河南省鄭州市高新區人民檢察院自2003年建院以來,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7件14人,其中涉及農村幹部的案件就有6件12人;重慶市政法機關所做的一項調查顯示,村幹部違法犯罪呈上升趨勢,村官腐敗成為破壞農村社會穩定的一大根源。
“在村幹部腐敗案中,大權在握的村支書兼村主任的一把手犯罪佔非常大的比例。另外,村支書、村主任和村會計這‘三大員’相互勾結、共同作案的情形也並不鮮見。涉案金額,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數百萬,甚至幾千萬元。”鄭州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科科長董釗曾對媒體這樣表示。
“在不少地方,腐敗村官富得流油,集體卻一貧如洗。這直接侵害了農民的切身利益,阻礙了集體經濟的發展。”張虎林説,村幹部本應為農民的“&&人”,有些卻蛻變為農民身上的“寄生蟲”,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在農民心目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