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9月11日電(記者李麗靜)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河南國際合作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任金洲因受賄、貪污、挪用公款,被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法院審理查明,任金洲現年51歲,在2000年9月至2007年8月擔任河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機電産品進出口辦公室主任,中國河南國際合作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進口汽車配額分配、中國河南國際合作集團有限公司國外項目獎金兌付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計人民幣147萬元、美元7萬元及SONY背投電視機一台;在河南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駐北京聯絡處裝修改造過程中,侵吞公款人民幣38萬元;違反公司財務管理規定,挪用公款人民幣30萬元。案發後,任金洲主動退回部分贓款贓物。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任金洲的行為已構成貪污罪、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鋻於其有自首情節,能認罪悔罪,主動退回部分贓款贓物,對受賄罪、貪污罪可以從輕處罰;其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情節嚴重,但鋻於其有自首情節,所挪用的公款全部退還,對挪用公款罪可減輕處罰。
商丘市中院經過審理,以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並罰,判處任金洲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追繳贓款贓物計452美元、41.1124萬元人民幣,位於鄭州市金水區的房産一套及價值10萬元人民幣的轎車一輛收繳國庫,對犯罪所得的其他財物繼續予以追繳。
責編: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