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局長的墮落軌跡。任潔 製圖
一位小學女教師,花了至少20年,終於“修煉”成處級幹部。
然而,她從處級幹部墮落為階下囚,僅僅兩年。
在涪陵區很長時間裏,她給公眾的印像是幹練、有魄力、能言善辯,是一個女強人。
她叫羅姝俐,在涪陵區畜牧食品局局長位置上落馬。經市高院二審後,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賄罪數罪並罰判刑10年。前天,剛剛收到終審判決的市檢察院三分院反貪檢察官向記者講述了此案的幕後故事。
舉報信牽出女局長
1960年出生的羅姝俐最早是一名小學老師,之後調到原涪陵地區農校任教,再後來又調至涪陵地區農業系統工作。剛調到政府部門時,羅姝俐沒有任何職務,因其工作出色,逐漸從一個一般幹部慢慢得到提拔,升為處級幹部。歷任該區農業局黨委書記、農機局局長兼黨委書記、畜牧食品局局長兼黨委副書記、區政協委員。
幹練、有魄力、能言善辯、女強人,年輕時應是個漂亮女人——這是羅姝俐給涪陵市民的印象;能説、敢説、敢做,是她給涪陵政界的印象;有能力、辦事果斷,是她原來的下屬對她的評價。
2007年6月,羅姝俐剛調任區畜牧食品局局長兩個月,市檢察院第三分院職務犯罪偵查局就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舉報人説,羅姝俐在任農機局局長時,用國家的錢給她弟弟辦公司;在任農業局黨委書記時,幹部職工的集資房遲遲未交付。
反貪幹警決定先從羅姝俐弟弟的公司查起。通過銀行,反貪幹警找出了一筆資金流向:農機局計財科會計在2006年1月,從該局賬戶中取款40萬元並匯入弘毛農機公司賬戶。反貪幹警通過多方調查,了解到弘毛農機公司正是羅姝俐弟弟的公司。
巧舌如簧企圖過關
當羅姝俐被拘傳到三分院時,她起初沒有絲毫懼怕。“我是黨一手提拔起來的幹部,組織培養了我,我不可能去幹違法犯罪的事情。”這是羅姝俐在回答反貪幹警詢問時常説的話。反貪幹警回憶,羅姝俐相當能言善辯,經常把幹警們的詢問話題轉移,扯到不相干的事情上。
見羅姝俐企圖矇混過關,反貪幹警就讓她説明其弟弟成立公司時的註冊資金來源情況。羅姝俐則稱,弟弟開辦公司缺少註冊資金,就由農機局借款給他。“這是單位借出的錢,是經局領導集體開會討論研究決定的,每個局領導都知道這件事情。”
當反貪幹警拿出其他局領導“根本不知到借款墊資一事”的證言時,羅姝俐終於不再狡辯,交代了她第一件犯罪事實。
在2005年底到2006年初時,羅姝俐的弟弟想在涪陵做生意。羅姝俐知道做農機生意有國家補貼,於是決定大力扶持弟弟做農機生意。但成立公司需要註冊資金,而弟弟沒有這麼多錢。於是,羅姝俐在其他局領導不知情的情況下,安排單位財務人員將該局小金庫中的40萬元轉到弘毛農機公司的臨時賬戶上。
40萬元不是一筆小數,羅姝俐還是有些擔心,多次催促弟弟把錢還上。其弟也在公司註冊成立不到半月時間,就還了這筆錢。
臺上廉政台下貪污
涪陵區農機局在2006年出臺了局級領導和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分工責任制。在該局出臺的10條黨風廉政措施中,羅姝俐在5項具體工作中擔任責任領導,其中3項具體工作直接涉及反腐敗,1項工作是防止以權謀私。
羅姝俐在全局大會上信誓旦旦表示要抓廉政工作,而會下不但不自查自糾,卻先腐敗起來,不僅將公款挪用給弟弟辦公司,還貪污單位公款。
2005年9月,羅姝俐接任農機局局長時,接手了該局小金庫100多萬元資金。該小金庫由該局一位出納和一位財務副科長保管。2007年4月28日,羅姝俐被任命為畜牧局局長、黨委副書記。離任前,由她代表農機局簽字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其任職期間的經濟進行審計。當時她授意財務副科長,隱瞞其保管的60多萬元小金庫資金的情況不審計。之後移交工作時,這筆小金庫也未隨同移交。她當時的想法是過一段時間後,由她和財務副科長把這筆錢平分了。
2007年7月8日,負責管小金庫的財務副科長從中取出5萬元交給羅姝俐。羅姝俐收下後隨手就放了1萬元現金在自己平時攜帶的挎包中,用於日常生活開支。
此外,羅姝俐還在2005年8月至2006年1月主管涪陵區農業局集資建房工作時,以安全文明措施費的名義,5次收受賄賂共5.3萬元。歸案後,她還主動交代了檢察機關沒有掌握的另外7萬多元的受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