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版權局:卡拉OK版權費標準為12元/包房/天
卡拉OK版權使用費基本標準公佈 京滬穗試點收費
《新聞晨報》訊 記者昨日從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了解到,目前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正在積極制訂收費細則,從目前的準備工作來看,預計正式收費年底前將在上海、北京、廣州等大城市開徵。
“上海將和北京、廣州等城市一起開始收費。”昨日,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徐宗韜説,具體的收費時間現在還沒確定,之前媒體上所説的“11月底12月初”的時間節點只是媒體推算,但是根據現在的準備工作來看,預計正式收費時間將定於今年年底之前。
據徐宗韜介紹,由於目前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還沒有完成社團登記程序,因此確定一旦今年年底之前開始徵收版權使用費,這筆費用將由中國音像協會代為收取。目前,協會正在制訂收費價格和方式,雖然版權使用費的基本標準已定為12元/包房/天(含音樂和音樂電視兩類作品的使用費),但協會將根據全國不同區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經營的不同規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標準在一定範圍內適當下調。
昨天,滬上眾多卡拉OK經營者針對近日公佈的收費標準聚集在一起召開內部會議。當記者告訴上海娛樂行業協會副秘書長朱南收費可能從今年年底開始時,朱南顯得很激動。他表示,在內部會議上,與會代表認為依據《國家版權法》的條例,收費主體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不具備法律資格,因此無權由其他組織代其行使職責。目前,上海文化娛樂行業協會還未接到相關收費組織的任何正式通知,上海卡拉OK企業還將靜觀其變。
責編: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