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肇事後治傷5年不知被通緝
法網柔情“為逃犯作主”
本報訊(記者 萬勤 通訊員 夏遠高 王靈聰)“我們世代農民,在武漢無親無故,你們為民作主的深情我們不會忘記”。昨日下午,滿頭大汗的陜西合陽縣農民王永民、方愛峰,不遠千里來到蔡甸區檢察院接待大廳,拿出一封感謝信,當場大聲宣讀。
2004年3月,王永民弟弟王雲駕駛貨車行駛到京珠高速武漢蔡甸段時,因超載車輛爆胎引發交通事故,致同車一人死亡多人受傷。案發時,因王雲自身受傷較重,公安機關未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此後王雲輾轉武漢、陜西等地療傷,與案發地警方失去聯絡,被列為網上逃犯。今年4月23日,王雲外出打工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今年5月,蔡甸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李娟鳳了解到,王雲家裏經濟條件很困難,交通肇事後一直在治傷,事故中的死者和傷者都是同村,事故車車主已對死者和傷者賠償,王雲以為賠了就沒事了,並沒有躲避公安機關的故意,5年也一直不知道自己已變成逃犯。檢察官建議王雲的哥哥王永民將此情況向偵查辦案的省高管七大隊反映。
該院公訴檢察官審查起訴時認為,王雲交通肇事案刑事方面證據確實充分,民事方面受害方已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但相關賠償履行情況不明,對被告人量刑有重要影響,應該補充偵查,但會因訴訟程序的延長而增加被告人羈押時間。該院決定補證工作與審查起訴同時進行。在公安機關將證據提供後,該院及時將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訴。
經法院審判,王雲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9月11日被釋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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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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