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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有著濃厚重男輕女封建思想的家庭,一對長期毆打10歲女兒卻從不打兒子的父母。昨日下午,站在法院的審判庭上,45歲的張卓茸從頭到尾哭個不停。10歲的親生女兒小青長期飽受她和老公的暴打虐待,加上一次被開水燙傷未及時送醫院救治,最終不幸早逝。(本報2008年12月18日、19日連續報道)這對狠毒的父母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身為人母的張卓茸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身為人父的56歲的許繼和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女兒大面積燙傷不送醫院
許氏夫婦來自廣東普寧,小青是他們的女兒,上面還有個今年已經13歲的哥哥。
2008年12月10日,小青在家被開水燙傷。事發後,夫妻倆未將女兒送往醫院救治,事實是,女兒全身大面積燙傷,急需住院治療。此後幾天,眼見女兒傷情惡化,以及幾天未進食,夫妻倆仍狠心未予理會。
到了17日早上,夫妻發現躺在床上的女兒無法呼吸,這才撥打120。送到羅湖區清水河的武警醫院,一切為時已晚。年僅10歲的小青當天中午便離開人世。就在此前,因瑣碎小事,夫妻倆長期暴打女兒。事後,法醫檢驗發現,小青身上多處有淤血,並且存在營養不良症狀。
重男輕女思想釀悲劇
“我錯了,我錯了。”昨日下午,當夫妻倆被帶到羅湖區人民法院審判廳,母親張氏放聲痛哭。至於為何虐待女兒,張卓茸在法庭上辯解道,在生下女兒後,算命先生説這個小孩跟他們的八字不合,會帶來災運,加上她和老公重男輕女思想嚴重。6歲前,女兒放在老家寄養,一些不好的習慣正是父母未盡到教育責任所導致,而現在,他們卻把責任推到女兒頭上。
經過兩個小時的庭審,法院認為,其女兒不幸致死,乃夫妻倆長期虐待的結果,母親為犯罪行為的主要實施者,父親次之。以虐待罪,一審判處母親張卓茸有期徒刑6年,考慮到許繼和為家裏的主要經濟來源支柱,且有一13歲的兒子尚需撫養,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判決後,夫妻倆表示,是否上訴,考慮後再作決定。
深城記者陳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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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扈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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