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被押到法庭。張浩林 攝
據中國法院網報道,備受各界關注的“躲貓貓”事件有了新進展。今天上午,經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嵩明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本案。審判長組織控辯雙方圍繞起訴書指控事實進行了調查和辯論,聽取了兩名被告人——原晉寧縣看守所管教民警李東明、蘇紹錄對公訴機關指控事實的陳述和辯護律師為其作的辯護。法院經過審理,現已休庭,待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
被告人李東明,男,漢族,1961年6月8日出生,高中文化,原晉寧縣看守所管教民警,二級警督,2009年2月27日被執行刑事拘留。
被告人蘇紹錄,男,漢族,1973年11月3日出生,大專文化,原晉寧縣看守所管教民警,一級警司,2009年2月27日被執行刑事拘留,同年3月13日被逮捕。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東明在晉寧縣看守所擔任管教民警並主管9號監室期間,不認真執行公安部的有關規定和履行管理職責,以致9號監室內形成了牢頭獄霸勢力,而未得到及時發現、制止和打擊。2009年1月29日至2月8日,犯罪嫌疑人李蕎明因涉嫌盜伐林木被關押于該監室,被張厚華、張濤(已另案起訴)等人對其多次實施體罰、虐待和毆打,導致其受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嚴重後果。經鑒定,李蕎明死亡原因係不同時間段、多次鈍性暴力打擊頭部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其事件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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