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8月2日電(見習記者 王磊)騙錢騙到警察的頭上,一個月還騙了8次,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杭州一名17歲的女孩小錢身上。8月2日,小錢已被杭州市西湖區翠苑派出所以謊報案情,拘留7天。
據值班的林警官介紹,8月1日下午4時,一個跟自己女兒一般年紀的胖胖的小姑娘進了他們派出所的門,進來後很乖巧地在一邊候著,自己便上前問她有什麼事。該女孩説,她的錢包被偷了。林警官隨後又問了她具體情況,她説她是在杭州天目山路180多號的地方被偷的。林警官就讓她寫了報案的説明,並叫外頭巡邏的同事開車經過那一帶的時候多加注意一下,又安排了個同事詳詳細細地問了經過,幫這名女孩做了個筆錄。胖女孩做完了筆錄,還是站在值班室外面不走。
林警官一想,大概是錢包丟了沒錢,就從自己口袋裏摸了兩元錢給姑娘説:“坐公交車回家吧。”這個小姑娘卻看也不看那兩個硬幣,只是看著林警官説:“回家的車已經沒了。”這時候是傍晚五六點鐘。林警官查看了她的身份資料,得知她的家在余杭,回去有幾十里路。派出所一般不會直接送她回去,況且這當口又是開始忙碌的時候。林警官又問她:“那我把你送到救助站?”沒等林警官開口解釋救助站可以把女孩兒送回家,那女孩就極為乾脆地説:“救助站不收的,你給我20元錢打車。”20元怎麼夠坐出租車去余杭呢,起碼得六七十元啊?林警官頓時心中生疑。
這時剛走過的徐警官聽到後,盯著這名小女孩説:“你怎麼知道救助站不收?你去過?”警官盤問,徐警官對林警官説:“肯定是經常報假案騙錢的!説話這麼老練!小小年紀,不學好!”隨後,兩人按照這孩子的身份證上公安網一查,果然,從6月27日到現在已經有8次報案記錄,理由全都是錢包被偷,這次是第9次了。估計每次都能從自己的同事這裡騙點小錢。林警官又重新問了她一遍。這名小女孩才承認自己報的都是假案,目的是利用警察的同情心騙錢。
一個17歲的小女孩騙起警察的錢,竟然這麼老練!面對眼前的這個小女孩,只能依法辦事,最終以謊報案情,拘留其7天。據了解,謊報案情是《治安管理處罰法》新增加的違法行為,是指故意向行政執法機關舉報、投訴並不存在或者發生的違法事實。這種謊報案情的行為,在客觀上影響了行政執法機關的依法辦案。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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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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